勞工終於拿回七天假!未來1月2日開國紀念日翌日、3月29日革命先烈紀念日、9月28日孔子誕辰紀念日、10月25日行憲紀念日、10月31日先總統蔣公誕辰紀念日、11月12日國父誕辰紀念日,及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皆為國定假日。
今年1月1日起,我國法定工時改為法定正常工時由「每2週84小時」縮減為「每週40小時」,落實周休二日,但勞動部修改《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刪除7天國定假日,此舉不僅使輪班制或時薪制勞工的加班費都將因此減少,勞工原有補發的彈性休假或特休也都變少,原有的放假權益因此縮水。
勞動團體今(20)日到勞動部抗議,大喊「砍假命令已失效!」「勞動部還7天假!」,訴求勞動部立即行文各地勞工或勞動局,要求各公司變更行事曆,並把已經刪除的1月2日、3月29日補償給勞工。對此勞動部指出,明天就會公告,並宣導恢復7天國定假日,但已經扣掉的2天則不回溯。下個假日將是9月28日。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工時科科長李怡萱,面對抗議勞團時表示:「會依照立法院的決議處理。」但此外沒有其他說明。
勞動部條件司專委王金蓉則表示,明天勞動部將公告回復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3條修正失效,恢復遭刪除的7天國定假日,勞動部另外也將對此加強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