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2艘漁船因涉及違法捕獵鯊魚,遭太平洋島國索羅門群島扣留,漁業署27日證實,漁船分別為琉球籍的「勁滿666號」及東港籍的「勁滿168號」,目前事件仍在訴訟程序中。
「勁滿666號」與索羅門漁業有合作關係,經許可在索羅門水域作業,不過4月1日進港後,當地漁業部門查獲該船有違禁的鯊魚翅,因此船上的林姓台籍船長及10名印尼籍船員遭函送當地檢察署處理,至今已3個月,案件仍在訴訟程序中。而另艘東港籍的勁滿168號漁船,雖然一度遭到扣押搜查,但經查無違禁物品,馬上就被釋放。
漁業署也強調,由於台灣與索羅門群島有邦交關係,將透過外交手段了解狀況,協助漁民解決官司,希望對方能儘快釋放我漁船。
外交部:遭滯留船長船員目前行動自由
而對勁滿666號4月1日漁船遭索羅門扣留至今,外交部表示,目前全案已由索國漁業部函送索國檢察署(AG Office)處理中。
外交部表示,據了解,勁滿666號漁船船長與現仍滯留索國之其餘10名印尼籍船員目前行動自由,健康狀況良好。目前全案已進入索國司法程序,我駐索羅門群島大使館將持續瞭解案情進展,適時提供必要協助。外交部也將與農委會保持密切聯繫,掌握本案最新發展,並協助農委會及我漁船處理本案。
外交部指出,由於歐盟已將我國列為「打擊非法、未報告、未受規範」(Illegal, Unreported and Unregulated, IUU)不合作第三國警告(黃牌)名單,外交部呼籲我遠洋漁船公司業者,為海洋資源保護及永續發展,並維護我國遠洋漁業整體長遠利益及形象,切勿從事違反國際規範之活動。
索羅門群島是南太平洋的島國,位於澳洲東北方,是大英國協成員之一,同時也是世界上低度開發國家之一,擁有豐富的魚產,在索羅門群島的小島上,人們還把鯊魚當作神君來崇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