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者的理由主要是4G的投資尚未回收,難以再對5G投資;而NCC則改稱台灣「畢竟不是標準的制定者」,做「聰明的追隨者」就好,令許多關注台灣科技產業的人訝然。直到今年四月接任行政院副院長的陳其邁在臉書上發表「天下武功,唯快不破」,「行政院正加快腳步,希望能夠在今年年底或明年初,完成5G的建置」,才又看到政策轉回積極面。
在這些轉折中,不禁令人懷疑,5G到底能不能帶來經濟利益?如果可以,為什麼國內電信業者不熱中?如果不能,為什麼國外電信業者積極投入?
要揭開這個謎題,就必須正視5G經濟學裡一個最重要的矛盾:5G真的可以大幅提高國家競爭力,產生巨大的GDP,但是對電信業者本身卻不見得有好處。這不是台灣特有的現象,而是全球的通則。
隨著通訊技術的進步,消費者使用的數據量也不斷增加,但是每單位數據量必須支付給電信公司的費用卻同時大幅降低。兩個因素綜合起來,電信公司可以從每個消費者賺到的流量使用費不但沒有增加,反而略微減少。
解決業者投資5G賺不到錢的困難
根據統計,從二○一二年到一六年美洲與亞洲電信公司的「每用戶平均收入」(ARPU)下降為原來的八五%,在歐洲則甚至下降到六五%。
研究報告顯示,從4G進入5G時,消費者更換手機的速度將比從3G進入4G時略慢。亦即電信公司愈是投資新世代技術,從消費者賺到的錢反而愈少,無怪乎國內業者不急著推展5G。
5G領先國家如何克服上述阻力?如果我們觀察5G領先國家,會發現它們有幾個共同的特色:第一是認知5G的經濟力主要來自產業應用,而不是消費應用,因此會同時伴隨著大力發展智慧工業、智慧交通、智慧城市等應用;第二點更重要,在第一時間認知到基礎建設的投資者(電信產業)與未來的受益者(其他產業)不同的矛盾,因此必須創造讓電信業者有意願投資的條件。
解決這個矛盾的方法主要有:補助、國有化或法規強制等幾種。著名顧問公司德勤(Deloitte)在一八年的研究報告《5G:領先十年的機會》(5G: The chance to lead for a decade)中特別指出,這些都不是有效率的方法。它對美國的建議是建立「輕法規」(light-touch regulation),一方面減低電信業在做5G建置時的阻礙,一方面讓電信業有機會和垂直應用產業談出新型態的合約,以便「替使用者把利潤有效率地歸屬到基礎建設的投資者」。
美日歐走輕法規道路
美國政府一度考慮由國家建置5G網絡,以解決這個投資矛盾問題,但最後從善如流採取了輕法規的政策方向。聯邦通訊委員會主席阿吉特.白(Ajit Pai)更多次在國內外的場合強調輕法規對於美國推動5G的關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