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取消重陽敬老金,引發不少爭議。市議會國民黨團提案「台北市重陽敬老禮金致送自治條例」草案,北市法規委員會今(5)日繼續進行逐條審查,不過針對發放對象、預算來源部分,法規委員會有議員有不同意見,因此暫擱;而條例中的發放基準部分,最後未將金額明訂,以保留彈性。
台北市議會法規委員會今天續審「台北市重陽敬老禮金致送自治條例」草案,並進行逐條審查。國民黨提出的自治條例當中,第3條明訂出發放對象,為在北市居住滿3個月以上、年滿65歲(原住民族年滿55歲),不過在審查過程中,民進黨籍市議員周威佑及親民黨市議員黃珊珊認為要設立排富條款,但經過表決之後,國民黨市議員秦慧珠、闕枚莎、李傅忠武不贊同設排富,本條文暫時擱置。
梁文傑提案不須明訂發放金額 秦慧珠:柯會鑽漏洞
根據國民黨團提出的草案,其第4條明訂「65歲至74歲長者每人發1500元,75歲至84歲發放3000元,85歲至99歲發放5000元,99歲以上發放1萬元及禮品1份,而原住民族長者的標準各自降10歲」。不過民進黨議員梁文傑認為,不應在條文內寫金額,例如育兒津貼條例也沒寫金額,未來還可以進行增減;但秦慧珠表示,這條例就是要對付柯文哲,如果不訂出級距,柯文哲就會鑽洞給個幾百塊,若要不訂金額,就要等柯文哲不是市長再說。
法規會召集人王浩表示,可給予北市府尊重和行政裁量權,若台北的經濟好也可以多發,最終在議員討論後,將金額刪除,僅訂出年齡級距。
討論到第9條所需經費,黃珊珊認為若沒有明訂經費來源,法案送到中央會被打槍,因此暫擱,將待下周法規委員會再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