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民進黨內初選,本周將以民意調查結果定出勝負,不無可能創下行憲以來先例:現任總統被自家執政黨「放生」,無法連任,只能當選戰的旁觀者。儘管這樣的局面在台灣史無前例,在老牌民主國家美國倒是屢見不鮮,頗堪玩味。
18世紀美國肇建之初,憲法對總統「能做幾任」並無限制,華盛頓(George Washington)立下「只連任一次」的先例,後世大體遵守;但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的羅斯福(Franklin D. Roosevelt)總統打破這項「祖宗慣例」,3度連任,在白宮當家作主12年,死而後已。
羅斯福的繼任者杜魯門(Harry S. Truman)任內通過「憲法增修條文第22條」(Amendment XXII),規定任何人只能「當選總統2次」(無論是否連任);至於總統大位出缺(過世或辭職)之後的繼任者,則要看任期是否超過2年,超過者視同已當選一次。
至於總統候選人的產生過程,華盛頓兩次當選都是「同額競選」,問題不大;之後各政黨採用「國會提名黨團會議」(Congressional nominating caucus),亦即由國會議員喬定人選;從1824年大選開始,全國代表大會(national convention)的提名機制正式建立。
從華盛頓到川普(Donald Trump),歷來45位美國總統有10位在連任選戰中落敗;12位則是並未投入連任選戰,直接下台,原因不外乎:上任時承諾只做一任、任滿時自願讓賢、黨內初選中落敗。揆諸台灣歷史,1975年接任總統的嚴家淦注定只能做一任,也算是自願讓賢;至於蔡英文總統是否會成為「第三個原因」的先例,答案最快13日(星期四)就會揭曉。
來看看這12位自願放棄或被迫放棄競選連任的美國總統們。
1. 泰勒(John Tyler,1841─1845),自願讓賢
泰勒可說是一個「黨性楊花」的政治人物,出身民主共和黨(Democratic-Republican Party),先後加入民主黨與輝格黨(Whig Party),當選總統之後因為併吞「德克薩斯共和國」(Republic of Texas,今德州)的爭議與輝格黨鬧翻,想重返民主黨卻遭到拒絕,於是自創另一個「民主共和黨」(Democratic-Republican Party),投入1844年總統選戰,最後又與民主黨達成協議而棄選。泰勒還保持一項歷史記錄:他是美國歷來最「多產」的總統,兩任妻子為他生了15個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