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香港政府修訂《逃犯條例》,逾百萬香港人罕見走上街頭,周三(6月12日)抗議者與警方發生嚴重衝突,催淚彈再現這座平時井然有序的亞洲金融都市的上空。
這無疑是2014年「雨傘運動」後,香港面臨的又一次考驗。 美國已多次表態 ,指責香港的「一國兩制」持續被侵蝕,威脅到香港在國際上長期擁有的「特殊地位」。
主權移交22年來,香港在國際社會中扮演著怎樣的「特殊角色」?這座金融中心城市是否會在未來喪失獨立關稅區地位而今非昔比?
特殊地位優勢
6月12日,在激進的抗議者和警方發生衝突後,美國眾議院議長南希·裴洛西(Nancy Pelosi)發表聲明稱,如果香港政府讓《逃犯條例》修訂獲得通過的話,美國「國會除了重新評估香港是否在『一國兩制』框架下有『足夠自治』,別無選擇」。
她還表示,國會可能繼續考慮《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而後者將重新檢視美國和香港的特別關係。
裴洛西的話並不新鮮。早在去年11月中旬,美國國會下屬的美中經濟與安全審議委員會便發佈報告,批評北京政府干預香港的自主事務,提議美國政府檢視對香港出口軍民兩用科技產品的政策,在香港引發強烈關注。
1997年,中國國旗在香港升起,香港成為中國首個「一國兩制」框架下高度自治的城市。不過,香港的特別地位遠不止在中國國內。在主權移交前的《中英聯合聲明》中,中英兩國商定,香港在主權移交後,繼續保持自由港和獨立關稅區的地位。香港可以「中國香港」的名義參與國際組織,在經貿層面,香港可以自行與其他國家商討雙邊合作。
這樣的地位獲得了美國的承認。1992年,美國國會通過《美國-香港政策法》(United States-Hong Kong Policy Act),使香港繼續享受貿易優惠,並承認香港特區護照,並允許香港採購敏感技術。
《美國—香港政策法》,華盛頓與香港間紐帶的虛實
BBC中文駐美記者 馮兆音
華盛頓與香港之間的法理紐帶,是1992年通過的《美國—香港政策法》。簡而言之,法案規定了在香港回歸後、「一國兩制」之下,美國繼續視香港為一個在政治、法治、經貿方方面面與中國大陸不同的地區。
政策法規定,如果美國總統認定香港不享有「足夠自治」(sufficient autonomy),總統有權中止這項法案。
近年來,美國國會跨黨派議員多番提出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被認為是政策法的強化版。2017年的版本載明,在指定任何給予香港特殊待遇的法律和協議前,美國國務卿需向國會確認「香港享有充分的自治」。除此之外,國務卿每年都要向國會報告「涉及美國利益」的香港情況。
此提案從未在國會通過。有鑒於香港的大規模「反《逃犯條例》」示威,預料美國國會將在近日重提法案,但是否能夠通過仍言之尚早。
無論是《政策法》還是《人權與民主法案》提案,都從未說明:對香港來說,何為「充分自治」?何種情狀會觸發香港失去「特殊待遇」?評判標准將由美國總統或國務卿掌握。
布魯金斯學會資深研究員、長期關注香港與台灣問題的卜睿哲(Richard Bush)此前受訪時曾說,《政策法》的象徵意義大過於實際意義,何為「足夠自治」的詮釋空間大。而且,即使香港的自治狀況的確受損,法例也並無要求美國行政機關必須採取行動。
香港是美國的第十大出口目的地,相關貿易為美國提供近19萬個工作職位,但與美中龐大的貿易量相比,這不過是九牛一毛。
2018年年底,國會美中經濟暨安全審查委員會在一份報告中提出,應該重新審視香港獨立關稅區的地位,並限制向香港出售高新科技。該報告沒有法律效力,對立法無直接影響,亦不代表國會的整體意見。
不過,取消香港「獨立關稅區」的提議既出,一石激起千層浪。若香港自治程度受損,華盛頓為向北京施壓而中止《政策法》,香港將成為中美交鋒的磨心,政經優勢雙失。
12日被記者問及香港反《逃犯條例》示威時,美國總統川普說,他明白人們示威的理由,這個超過百萬人的示威是他見過規模最大的。
「我希望對中國和香港來說,所有事情都能解決。我相信都會解決的,」他匆匆作結。
川普未回答的是,在虛虛實實的紐帶之下,美國政府此刻能夠切實為香港做些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