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今(23)日表示,去(2018)年台灣的離婚對數共5萬4402對,較2017(民國106)年減少37對,平均每日離婚對數為149.05對;而離婚者的婚齡中位數為8.25年,即半數離婚者婚齡未滿9年,較2017年微減0.27年。
根據內政部統計,去年台灣的離婚對數(按發生日期統計)計5萬4402對,較2017年減少37對;平均每日離婚對數為149.05對,較2017年平均每日減少0.1對,較98年減少7.73對。
內政部表示,台灣近10年(2009至2018年)離婚對數呈波動趨勢,2009年離婚5萬7223對增至2010年5萬8037對高點後緩減向下,2014年5萬3144對為最低後再緩增至2017年5萬4439對,去年離婚5萬4402對,已較2010年最高點減少3635對。
內政部指出,去年離婚者的婚齡中位數為8.25年,即半數離婚者婚齡未滿9年,較2017年微減0.27年,較2009年略減0.46年。婚齡結構以結婚未滿5年者占34.3%最多,計1萬8654對,有逐年升高趨勢,婚齡5至9年者占21.7%%居次,計1萬1820對,其後隨婚齡增加而遞減。
內政部表示,去年離婚對數中以夫妻皆為台灣籍者占80.93%最高,與非台灣籍聯姻者占19.07%,即每5對離婚者中就有1對夫妻一方為非台灣籍,其中以夫妻一方原為大陸港澳地區者占10.67%最多,東南亞國籍者占7.18%次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