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2014年綜合所得稅申報最新統計,收入最低5%家戶的年所得平均僅4.7萬新台幣,而收入最高5%家戶的年所得則為525.6萬,兩者相差高達111.83倍,創新高紀錄,顯示國內的貧富差距持續擴大。
然而,過大的貧富差距,一方面會使較貧窮的族群沒有足夠的金錢進行必要之消費,另一方面,較富有的族群,則會在滿足消費需求後,將「多餘」的金錢儲蓄起來。上述兩者的加乘效果就是會導致內需的衰退。
舉例而言,假設每一個人的基本消費需求是一萬元,若將一百萬元平均分給一百個人,一個人得到一萬元,那麼這一百萬元將會全數被消費,成為企業收入,並以工資的形式再分配給勞工,帶動連鎖性的經濟循環。
但若將一百萬元作不平均的分配,其中九十九個人,每人只分配到五千元,而剩下的一個人則單獨獲得五十萬又五千元。如此一來,九十九位只拿到五千元的人,將面臨就算把錢花完,卻還要縮衣節食的貧窮困境。唯一最富有的那位,假設他一個人就消費了十萬又五千元,其餘四十萬元進行儲蓄,那麼這一百個人的整體消費只有六十萬。換言之,企業收入而能夠再分配給勞工的金額最多也只有六十萬,這將導致內部需求、企業獲利與勞動薪資的多重衰退。
當然,上述例子相當簡化,但對照台灣的貧富差距倍數、民間消費占GDP比率,以及超額儲蓄(儲蓄減去投資)之變化,確實呈現如上所述相互連動之情況。根據財政部綜合所得稅申報資料,2005年最富5%家戶之收入是最窮5%的55.13倍,到了2014年則倍增至111.83倍,表示貧富差距持續擴大。在此同時,根據主計總處資料,2005年民間消費占GDP的比率為56.10%,到了2014年,只剩53.31%,顯示內需作為經濟成長動能的角色逐漸弱化。此外,國內的超額儲蓄金額,2005年為7098億,2014年則擴大至1兆9470億,而超額儲蓄占GNI(國民所得毛額)的比例,也從2005年的5.73%增加至2014年的11.75%,也就是說,由於高度集中,導致大量的財富「被儲蓄」,而沒有「被消費」,也沒有「被投資」。
面對世界經濟進入低成長的「新常態」,出口又連十七個月負成長,中研院預估今年GDP只會增加0.52%。但若能改善貧富差距,讓有需要的人有能力消費,不僅可以帶動內需,也才能兼顧經濟發展與公平正義的平衡發展。
*作者為文字工作者。台大政治系學士,美國佛萊契爾外交暨法律學院碩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