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買房的交易費用不少,不只是要支付仲介費用。根據聯邦住宅管理局的貸款資料樣本,購屋者申辦貸款買房多支付的過戶費約為房貸的4.4%。因此,房屋交易的費用(加上仲介費)可能高達房價的10%,差不多是房屋首購者必須支付的頭期款。
房屋過戶時要支付的額外費用很多,包括律師費、仲介費、交易稅、登記費、公證費、檢查費等,大致是為了房屋過戶和申辦貸款所衍生的各種費用。根據一項詳細的研究,多年來,房貸公司經常利用一些隱性費用、掠奪性條款和欺詐等的不公平行為,來危害消費者的權益。一直要到2010年《陶德-法蘭克華爾街改造與消費者保護法案》施行,消費者才得到保護。我們將在後面的章節仔細拆解這種欺詐行為,各位便能了解購屋者如何成為房貸公司眼中的肥羊。
一般夫妻買下新房之後,就會發現手頭變得很緊,因為通常不只要付頭期款,也要花錢添購家具,或是把粉紅色的廚房漆成自己喜歡的顏色。想當然耳,放貸銀行知道客戶的這些需求,通常也願意讓購屋者多貸一點,以添購家具、裝修房屋等,但購屋者必須接受貸款利率的提高。然而,款項通常不直接支付給購屋者,而是交給房貸經紀人,他們是交易的中介業者。如果貸款利率為5.25%,而不是標準的4.25%,放貸銀行支付房貸經紀人額外的3,000美元,看起來似乎相當公正,這筆額外的3,000美元會轉給購屋者。
不過,實務上又是如何?經濟學家蘇珊‧伍沃德(Susan Woodward)與羅伯特‧霍爾(Robert Hall)取得購屋者向貸款銀行申貸的資料,了解相關付款結構。他們取得兩份樣本,包括將近九千樁不同的貸款案件。在其中一份樣本,購屋者申貸的每1美元,最後平均只拿到37美分;第二份樣本顯示的情況更糟,購屋者申貸的每1美元,經過層層費用的剝削(包括隱形費用),最後從貸款仲介那裡拿到的只有15美分。
從伍沃德與霍爾取得的樣本來看,這種買房貸款被剝皮的情況很普遍,因為約有93%的購屋者都選擇多貸一點錢,願意支付較高的利息。筆者認為,這種在貸款時被剝削和艾瑞斯與席格曼的汽車買賣欺詐有異曲同工之妙,雖然都是同樣的商品,但消費者支付的錢卻不盡相同。
如果購屋者希望節省利息、以較低利率支付房貸,也可以找貸款中介者辦理利率折扣點數。這裡同樣也是個陷阱,購屋者要小心別為了房貸利率折扣點數而上當。消費者權益保護者卡洛琳‧華倫(Carolyn Warren)敘述一對上了年紀的夫婦購屋貸款的經驗:由於貸款相關費用多如牛毛,這位老太太拒絕繳交19美元的洪水認證費(該州法律要求),也就免除了395美元的手續費。此外,這對老夫婦也不申請購屋利率折扣點數,所以不必支付辦理點數的2,000美元,照一般利率支付房貸利息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