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柯文哲2014年參選台北市長時,遭國民黨前立委羅淑蕾告發,因而涉入「MG149案」。台北地方法院檢查署6月將柯文哲不起訴處分後,依職權送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再議,15日高檢署也認定台北地檢署認事用法無誤,全案不起訴處分確定。
柯文哲在參選2014年台北市長時,羅淑蕾指控他在任職台大醫院外科加護病房主任時期,設立MG149專戶,接受葉克膜廠商和企業捐款,還另設「私帳」侵吞MG149經費,並用不實發票向廠商請款,涉嫌洗錢、收取廠商回扣和捐款等罪。但台北地檢署6月偵結,認為柯文哲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罪及犯刑法背信、詐欺取財、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公務員假借職務機會煽惑他人犯罪及違反商業會計法、稅捐稽徵法等罪嫌,均因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台北地檢署檢方隨後依職權送往高檢署再議,15日高檢署也認定台北地檢署詳實查證,認事用法並無違誤,駁回再議,全案不起訴處分確定。
北檢在調查後發現MG149帳戶包括公帳、私帳、個別帳,檢方認定MG149的「私帳」主要是幫助成員若是急需研究經費,可先由私帳取用,之後再把申請到的經費補回私帳即可。檢方查證後,並無發現有成員私吞款項。而柯文哲的妹妹台大眼科醫師柯美蘭雖然並非是柯文哲的團隊成員,但在私帳裡領取約8萬多做研究經費使用,不過最終將款項全數繳回,並無違法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