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安檢採購圖利疑雲 北市府:依法可邀請指定的廠商

2016-07-19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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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巨蛋安檢被議員質疑有圖利特定廠商之嫌,北市府19日召開記者會表示,依照《採購法》,可以邀請指定的廠商。(陳明仁攝)

大巨蛋安檢被議員質疑有圖利特定廠商之嫌,北市府19日召開記者會表示,依照《採購法》,可以邀請指定的廠商。(陳明仁攝)

北市府於去年提出大巨蛋安檢,經《風傳媒》揭露安檢標案「先上車後補程序」,也有議員指出有圖利特定廠商與刻意走「限制性招標」的疑慮。對此,北市府19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依照《採購法》,可以邀請指定的廠商,府內也針對要邀請的對象有過內部討論,但面對媒體要求提供內部討論的會議記錄,卻沒有給予正面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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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北市府先做安檢後補簽約程序,財政局長陳志銘今天表示,3筆標案都未達需要公告金額,「依照《採購法》22條,可以邀請指定的廠商」。此一說法是否代表北市府可以直接邀請與遠雄拆夥的前工程協力廠商「竹中工務店」建築師吉田克之等人?陳志銘回應表示,府內有成立大巨蛋小組,針對邀請對象已有廣泛討論,包括美國、日本團隊,以及他們的經驗和時程,都是委員綜合討論過的,都有會議紀錄。但面對記者要求公開會議紀錄,以昭公信,林欽榮則並未允諾,僅表示「依法有據,個人坦蕩蕩」,而找來的3位日本安檢委員都是自然人,全案已在監察院接受調查,「北市府絕對禁得起考驗」。

北市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主任黃錫薰則表示,根據《民法》153條,「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黃錫薰解釋,意思合意時,契約就成立了,巨蛋安檢與行政作業也已經同步了。

今日一同出席記者會的北市府大巨蛋安檢委員陳亮全選擇為柯市府背書,他說,吉田克之具有巨蛋安檢的專業,當時找他作安檢時,他身體不佳,是拜託他幫忙做巨蛋的檢視,使其有科學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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