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金(21)日在偵辦陸客團火燒車意外時發現,遊覽車的逃生門雖然有暗鎖,但是並沒有使用,只要往上推開壓克力板之後就可以推開安全門,因此研判安全門是可以從內部打開的,而右後方的逃生門有開啟一半,判斷可能是有熟悉遊覽車設備的人,想要開門逃生,但因被公路護欄擋住,所以無法順利逃出。
19日發生陸客團火燒車意外,車上乘客、司機全數罹難,救災人員嘗試從外外側打開逃生門,卻遲遲無法順利開啟,鑑識人員發現門外寫有使用警語「緊急時,把手鈕往下壓、門向外開啟」,國道警員林光華在20日接受偵訊時表示,自己在搶救過程中都有嘗試打開逃生門,但檢方對這一部分仍作保留。
有2處機制可以開啟安全門,除了在駕駛座旁有開關之外,後門旁邊也有一條安全拉筏,但目前仍無法確定是由誰開啟安全門;經檢方初步勘查結果,司機蘇明成沒有逃生跡象,有可能在撞擊之後即陷入昏迷,經解剖後發現肺部有大量煙塵,判斷死因可能是吸入性嗆傷,所以逃生門是司機在失去意識前開啟的,還是另有其人,檢方還在調查中,這整起意外還有其他許多疑點尚未釐清,包括該車輛在行經國道2號往西4.2公里時就已經冒煙,車速也降到只剩下20~30公里,為何沒有停下?反而是在2.9公里處撞上護欄,檢警要努力還原這1公里多的真相。
而對於罹難者家屬通知相關事宜,桃園地檢署則表示,檢方基於讓家屬釋疑的人到因素考量,待家屬抵達之後,除了會整理這2天來的新聞稿發給家屬之外,也計畫召開針對家屬的案情偵辦進度說明會,希望這些罹難者家屬可以更深入了解這起意外和目前檢方的偵辦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