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4日三讀通過《政治檔案條例》。促轉會表示,外界所關心的國安局「永久保密」檔案,未來必須經過國家安全會議同意,否則就不能列為永久保密。
有關陳文成案,促轉會表示,將持續密切與國安局協調,分批檢視過去未曾對外揭露的機密檔案。促轉會接下來將優先推動上述相關檔案的解密,並在過去6次調查的基礎上,規劃約訪若干重要、但過去未曾觸及的關係人,期待能逐步釐清陳文成遇害的真相。
立法院三讀通過政治檔案條例,促轉會透過新聞稿表示,政治檔案條例為促轉條例的配套法案,對於政治檔案的徵集、解密、應用開放有特別規範,有助於還原歷史真相,是台灣推動轉型正義過程中的重要一步,促轉會並感謝朝野立委支持。
機密檔案逾30年 無法律依據 視為解除機密
促轉會也特別說明對促轉會業務有重要影響的條文,包括檔案徵集、檔案解密、保障當事人附卷權、壓迫體制資訊揭露等。
在檔案徵集方面,政府機關應於6個月內完成政治檔案的清查,並於指定期限內移轉為國家檔案。
在檔案解密上,機密檔案保密超過30年以上,若無法律依據者,視為解除機密,並簡化解密流程。
促轉會說,過往機關以行政規則層次的「文書處理手冊」或函釋延長檔案保密期限的作法將走入歷史,此外,機密檔案應於機關完成政治檔案清查後6個月內完成解降密檢討,若經檢討後仍列為「永久保密」者,應報請上級機關同意。
無國家安全會議同意 不能列「永久保密」
對外界關注的陳文成命案和林宅血案被列為「永久保密」,促轉會進一步說明,目前外界關心的國安局「永久保密」檔案,就必須經過國家安全會議同意,否則就不能列為永久保密。
在保障當事人附卷權方面,賦予檔案當事人對於檔案內容認為有錯誤或不完整者時,能夠申請加註補充意見附卷。
在壓迫體制資訊揭露方面,政治檔案中所載公務員、證人、檢舉人及消息來源姓名、化名、代號及職稱,應提供閱覽、抄錄或複製,以落實還原歷史真相。
促轉會表示,政治檔案的徵集、解密及開放應用是還原歷史真相的基礎工作,政治檔案條例的立法有助於進一步完善相關工作所需的前置作業,促轉會也會與檔案管理局合作,期能加速條例中所定各項工作的進行。
陳文成是台大數學系校友,在美國拿到博士學位,積極資助民主運動,民國70年返台探親,7月2日遭到警備總部約談,7月3日被發現陳屍於台灣大學研究生圖書館旁。
促轉會表示,相對於過往辦案單位多將陳文成案當成刑事案來調查,促轉會從轉型正義的政府自省出發,積極檢視過去官方,尤其是情治單位在這起案件中的角色與責任。
總統府秘書長陳菊日前指出,陳文成案與林宅血案是謀殺案,與國家機密應永久保密無關,國安局將逐案重新檢視檔案的機密等級與保密期限,兼顧轉型正義及國家安全,依法適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