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罷工落幕後,傳出有空服員在LINE群組揚言要幫機師「加料」,又傳出一名朱姓機師鼓吹空服員幫反罷工者送上「特別餐」,風波不斷。對於員工內部對話不斷外流,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律師吳俊達質疑,這些爆料內容正是「資方間諜」或暗樁主動提供,如果不透過法律制止,將對工會產生嚴重危害。
日前網路上瘋傳一張LINE群組聊天截圖,指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成員郭芷嫣在LINE放話,要「電爆」罷工中途落跑的空服員,或是在機長食物中加料。郭芷嫣9日凌晨透過工會粉專發出聲明,坦承「entree要被加料的人」等言語確實是她所說的,但並純屬玩笑話,導致社會誤解,「本人深感抱歉」。
吳俊達今(9)日在臉書發文表示,本案和之前發生的「遠航運務員解僱案」相當類似,當時運務員遭遠航解僱的證據,就是LINE群組內的對話截圖,而這些截圖內容正是「資方間諜或暗樁」主動提供給公司的。吳俊達指出,這2個案件共同突顯了1個重要的法律問題,也就是「資方間諜」擁有強大殺傷力,必須思考,法律上應該如何消除這樣打壓工會及勞權的行為?
吳俊達表示,如果法律上不禁止「資方間諜」透過任何形式滲透工會或勞工討論群組,並嚴格禁止「間諜蒐證」在法律上的使用,那麼勞工或工會的「團結權」、「工作權」都必然受到嚴重危害。
針對此議題,吳俊達點出3項難題,包括在哪些案件或程序上,必須嚴格排除這些由資方間諜提供證據的「證據能力」?而在哪些例外情況下,法律則可以允許雇主採用秘密調查手段?用途是否僅限於生產營運改善,而不包括人事管理?
吳俊達也說,資方間諜的蒐證問題,不能只依靠工會或勞工組織「事後」透過除名或其他紀律處分來亡羊補牢而已,「事前」在法律上,法界也應該針對這樣以不正當手法取得的證據,直接「封鎖效力」,禁止在法律上或企業內部懲處上作為證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