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特偵組成立十年,雖然爭議不斷但是也曾經辦過幾個外界叫好的案件。但是,為什麼現在卻面臨被廢除的危機?
隸屬最高檢察署的特偵組,成立的原意可謂是立意良善,在不受高層職權壓力之下偵辦涉及正副總統、五院院長、高級軍方將領以及特殊重大的案件。
打貪還是政治工具?
特偵組從其前身高等法院檢察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在2007年依法改為特別偵查組以來,的確偵辦了幾件吸引人們目光的案件。
可以說,特偵組是為了順從民間的期望從查緝黑金的貪污索賄升格到偵查政府高層的貪污腐敗。
例如前總統陳水扁任內的貪污瀆職案、2013年前總統馬英九任內時任行政院秘書長的林益世索賄案等等。
2013年,特偵組監聽當時立法院院長王金平與當時在野的民進黨立法院黨鞭柯建銘,認為涉及關說。
當時的檢察總長黃世銘向時任總統的馬英九報告,並公開監聽對話的錄音,這引爆了所謂「九月政爭」。
那個時候,有不少人認為,特偵組已經淪為政治鬥爭的工具,完全不見當初良善的立意,而且認為特偵組成效不彰。
未達目標
從政治的角度看,特偵組當初成立的時候就被認為是衝著陳水扁而來,因此當時國民黨佔多數席位的立法院才會推出立法。
而黃世銘當年夜赴總統官邸向馬英九報告,更是令輿論嘩然,認為王金平涉嫌關說是一回事,但是偵查不獨立、違法取證則是另外一回事。
而後來特偵組查破檢察官包庇電動玩具業者的案件,雖然叫好,但是也被認為是違背了當初成立特偵組的宗旨。
沉冤多年的台灣空軍士兵江國慶冤死案,則是當局為了應對民意和輿論的壓力,動用特偵組,結果以追訴時效已過結案,更是被譏為草草了事。
而法界人士則是說,按照現行的法律制度就已經足夠查辦案件,無須「疊床架屋」。同時,特偵組法律上無人監督,更是為人詬病。
沒人管
台灣的法務部曾經書面回答立法委員的質詢,列出應該廢除特偵組的理由為「一、特偵組影響檢察機關內部監督機制;二、違反行政法上機關與職務不兩立原則;三、概括條款明訂特偵組事務管轄、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四、檢察官具有司法屬性,沒有再設置特偵組的必要;五、違反再議程序及案件管考制度。」
這個回覆雖然八股文言,但是明顯地指出了特偵組在組織上的問題,同時也點出了無人可管特偵組。
台灣《聯合報》的一篇評論認為,特偵組這十年間的問題就是「猜忌」,說「特偵組的成,是人民對司法沒信心;特偵組的廢,也是政客對司法沒把握」。
風水輪流轉。十年前,國民黨佔多數席位的立法院通過法案成立特偵組;十年後,民進黨佔多數席位的立法院打算修法廢除特偵組。而且看來可能在十月,特偵組就要揮手告別、走入歷史。
現在剩下未解的問題是,在有特偵組的這十年,台灣貪污舞弊的案件不見減少。未來沒了特偵組,台灣肅貪反腐會有什麼樣的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