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警察局嘉義派出所警員李承翰本月3日在台鐵自強號列車上處理一起補票糾紛時,壓制過程中遭該乘客持刀刺傷腹部,後因失血過多不幸殉職。案發後社會掀起一波檢討員警出勤裝備的聲浪,包括用槍時機均有討論,一時間鐵路警察是否裝備電擊槍成為各方關注重點。有業者率先捐贈250支電擊槍給鐵路警察局,今(30)日下午由內政部長徐國勇主持典禮,最快8月底鐵路警察就能換裝完成。
捐贈儀式後,現場另由鐵路警察局技術教官進行示範演練,模擬持刀歹徒在車站內欲攻擊員警,現場警力手持圓盾將其包圍,一邊以警棍敲打製造聲響吸引其注意,後方員警則以電擊槍伺機制服。徐國勇會前亦在警政署長陳家欽、鐵路警察局長江振茂等人陪同下了解鐵路警察應勤裝備展示,其中包括防彈背心、防彈頭盔、防彈盾牌、齊眉棍、伸縮警棍、辣椒噴霧、電擊槍等。
鐵路警察局表示,未來將透過常訓和跨機關的實警演練,強化橫向協調及相互支援機制,提升員警危機意識並精進處理突發事故的標準程序,避免人員傷亡,維護鐵路營運安全。
徐國勇致詞時也透露,除鐵路警察將換裝電擊槍,航空警察局也將換發,其他包括警察大學、警察專科學校同樣都會配到50和100支,供訓員使用。
鐵路警配「電擊槍」有什麼優勢?
這款即將裝備在鐵路警察局警員身上的電擊槍,若使用電擊探針卡匣,可在6公尺左右距離發射2條高壓絕緣導線,導線連結2支電擊探針,擊中目標後可產生電波,瞬間使攻擊歹徒產生暫時性麻痺癱瘓,能有效以非致命方式將其制服。即便電擊探針未能命中,該槍本身還具有電擊功能,員警立即趨前電擊同樣能達到壓制效果。
由於列車車廂空間狹小、民眾多,電擊槍將能比制式手槍使用上來得更適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