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部分工時員工」權益 未來可享育嬰、生理、謀職假

2016-08-16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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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16日表示,部分工時員工也將可享《性別工作平等法》相關假期,包括生理假、育嬰假等,同時也適用謀職假。(資料照,吳逸驊攝)

勞動部16日表示,部分工時員工也將可享《性別工作平等法》相關假期,包括生理假、育嬰假等,同時也適用謀職假。(資料照,吳逸驊攝)

勞動部今(16)日修正「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配合法定正常工時縮減,調整婚、喪、事、病假計算方式,修正為:按勞工平均每周工作時數除以40小時(原為42小時),乘以應給予請假日數,並乘以8小時。另外,部分工時員工也將可享《性別工作平等法》相關假期,包括生理假、育嬰假等,同時也適用謀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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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工時勞工婚、喪、事、病假數=每周工作時數 ÷ 40 x 應給予請假日數 x 8

勞動部今天宣布,部分工時員工將明確依《性別工作平等法》所規定之假別,計給方式及相關權益。勞動部強調,《勞動基準法》及相關法令並未排除部分工時勞工之適用,其勞動權益與一般勞工並無不同。為保障部分工時勞工的勞動權益,勞動部已就工資、休假及請假、資遣及退休、職工褔利、勞工保險、安全衛生等相關議題,於2014年1月27日訂定「應行注意事項」,以提醒事業單位及勞工法令上之權益保障。

勞動部表示,有鑒於「應行注意事項」實施至今已有一段時日,配合相關法令之修正,勞動部修正「應行注意事項」,未來部分工時員工休假及相關權益,均依照均等待遇原則及比例原則,給予相當日數,可享有《性別工做平等法》賦予之相關權益,同時也適用謀職假。雇主如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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