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取消外勞三年強制出國規定 下會期有機會通過

2016-08-16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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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服務法第52條,強制外勞工作三年必須出國,成為仲介剝削外勞的來源。(資料照片,李振均攝)

就業服務法第52條,強制外勞工作三年必須出國,成為仲介剝削外勞的來源。(資料照片,李振均攝)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陳秀蓮,今天在公民團體與閣揆對話會議上,為就業服務法第52條修法請命,她表示,外勞三年強制出國規定,是仲介業與僱主剝削外勞的根源,上會期該法案原本有機會完成二、三讀,但在仲介業強力遊說下功敗垂成,仲介還透過發放黑函方式,將修法抹黑為「創造更多逃跑外勞、愛滋外勞、懷孕外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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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秀蓮表示,外勞剝削最大來源就是仲介,只有修法取消就服法第52條,取消外勞每三年必需出境一次的強制規定,才能根本解決逃跑外勞問題。

她說,台灣目前正在推動長照政策,然而國內長照人力哪裡來?目前77萬失能者,有三成是外勞照顧,新政府的長照政策,也是採取雙軌制,讓民眾選擇外勞與本國長照服務,然而,長照相關法案對看護工沒有任何勞動條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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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外籍看護,有六成在台三年期間,沒有一天休假,有這麼低廉勞動力,請問誰要使用長照?陳秀蓮質問,外勞為何不能納入勞基法,政府為何不能訂定家事服務法、家事勞工保護法?」

對此,勞動部次長郭國文表示,外勞勞權議題,民進黨政府與勞工團體立場一樣,他預估就服法第52條修法,下會期通過機率很高,另外,勞動部也會試辦喘息服務,並且針對重新選擇雇主的外勞部分,提供職訓服務功能,相關的政策近期內會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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