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被彈劾人王世倉及賴政榮於15時42分及45分,分別知悉此暴動越獄重大事件後,均未向被彈劾人陳世志報告,以成立危機處理小組及指揮總部,亦未依法於事發半小時內報告法務部矯正署(下稱矯正署);被彈劾人陳世志於16時9分知悉此重大事件後,不僅未成立危機處理小組及指揮總部,亦未報告矯正署,高雄監獄遲於16時51分,始以電話通報矯正署本起事故進展。再者,被彈劾人陳世志明知受刑人已經取得槍彈,卻前往戒護區,於16時11分在風雨走廊與受刑人相遇,雙方交談後被挾持;未遭挾持之被彈劾人賴政榮、王世倉於16時11分離開戒護科辦公室後,明知被彈劾人陳世志被挾持,卻自行前往陪同陳世志,而於16時16分被挾持;高雄監獄3位最高戒護長官因自投羅網而被挾持,導致高雄監獄群龍無首,暴動嚴重失控,被彈劾人陳世志、賴政榮、王世倉均有重大違失。
五、被彈劾人賴政榮於11日16時25分獲得釋放後,竟指示下屬對媒體謊稱是在演習,且高雄監獄向矯正署及法務部傳遞陳世志、賴政榮與王世倉為救同仁而自願換人質之不實消息,致使法務部次長當日召開記者會稱:賴政榮與王世倉到戒護科裡面談判,替代2位管理員出來;陳世志再進到裡面談判,替代副典獄長出來。被彈劾人陳世志當日晚間接受媒體採訪時稱:其取得受刑人同意讓副典獄長出去後才進去。被彈劾人王世倉接受媒體採訪亦稱:其主動進入戒護科換人質。嗣暴動事件因6名受刑人於翌日清晨5時許,全部舉槍自殺而結束後,高雄監獄當日提出經被彈劾人陳世志、賴政榮及王世倉簽核之檢討報告亦載:經典獄長要求收容人釋放人質後,受刑人轉而挾持典獄長及戒護科長,釋放副典獄長、管理員賴員及役男江員。翌日,在法務部部長主持會議中倉促製作之矯正署第1次調查報告亦稱:受刑人改挾持副典獄長及戒護科長,賴姓主管、江姓役男脫困。媒體自事件發生當晚即大幅報導陳世志、賴政榮及王世倉自願換人質消息,俟矯正署深入調查後,於2月26日公布續行調查報告,認為賴政榮、王世倉未遭挾持,媒體紛紛報導陳世志並非自願換人質、「從英雄變為狗熊」等消息,引發各界質疑,重創監所形象,被彈劾人陳世志、賴政榮、王世倉均有嚴重違失。
調查委員指出,高雄監獄管理人員檢身輕忽隨意,顯見被彈劾人陳世志等平日督導不周外,陳世志、賴政榮及王世倉3人為當日在場之最高戒護長官,對於受刑人挾持人質意圖逃獄,未能第一時間察覺並緊急處置,陳世志更是完全未聽聞警鈴,事發後長達30分鐘渾然不知,且於知悉後未依法成立緊急應變小組及指揮總部,而3人亦均未依法於30分鐘內通報矯正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