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為廷、蔡丁貴強闖服貿公聽會遭起訴 二審逆轉改判無罪

2016-08-17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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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為廷2013年反服貿抗議時,因涉嫌衝撞警方人牆而遭到起訴,17日高等法院二審判決出爐,無罪定讞。(資料照,吳逸驊攝)

陳為廷2013年反服貿抗議時,因涉嫌衝撞警方人牆而遭到起訴,17日高等法院二審判決出爐,無罪定讞。(資料照,吳逸驊攝)

太陽花學運核心成員陳為廷、自由台灣黨黨職主席蔡丁貴,2013年反服貿抗議時,因涉嫌衝撞警方人牆而遭到起訴,2人一審被判天數不等的拘役,今(17)日高等法院二審判決出爐,皆逆轉改判無罪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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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基會與海協會於2013年時,在上海簽署服貿協議,同年7月在立法院召開不對外公開的服貿公聽會,當時陳為廷與蔡丁貴欲進入旁聽受阻,並涉嫌衝撞警方人牆、拉扯警盾。

立法院,「自由台灣黨」宣佈組黨記者會,組黨發起人蔡丁貴。(余志偉攝)
公投盟總召、自由台灣黨黨主席蔡丁貴。(資料照,余志偉攝)

台北地院一審判決認為,陳、蔡出席抗議場合行為應有所節制,依妨害公務罪判陳為廷拘役20天、蔡丁貴拘役40天,分別得易科罰金2萬、4萬元。

而在2人不服上訴後,高等法院認定,反服貿是公共議題,2人並無任何激烈攻擊抗爭行為,沒有妨害公務主觀犯意,因此逆轉改判2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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