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學運核心成員陳為廷、自由台灣黨黨職主席蔡丁貴,2013年反服貿抗議時,因涉嫌衝撞警方人牆而遭到起訴,2人一審被判天數不等的拘役,今(17)日高等法院二審判決出爐,皆逆轉改判無罪定讞。
海基會與海協會於2013年時,在上海簽署服貿協議,同年7月在立法院召開不對外公開的服貿公聽會,當時陳為廷與蔡丁貴欲進入旁聽受阻,並涉嫌衝撞警方人牆、拉扯警盾。
台北地院一審判決認為,陳、蔡出席抗議場合行為應有所節制,依妨害公務罪判陳為廷拘役20天、蔡丁貴拘役40天,分別得易科罰金2萬、4萬元。
而在2人不服上訴後,高等法院認定,反服貿是公共議題,2人並無任何激烈攻擊抗爭行為,沒有妨害公務主觀犯意,因此逆轉改判2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