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羽球一姐戴資穎因為在里約奧運穿著「勝利」球鞋,而非羽球協會贊助商YONEX(YY)的球鞋,遭到羽協送紀律委員會懲戒。戴資穎17日在臉書大吐苦水,指出YONEX總是在大型賽會前幾天才送來衣服鞋子,讓她根本沒有時間適應,以致她比賽時常打到腳底破皮流血、起水泡。
此外,戴資穎也說明她有大小腳(兩腳尺寸不同),但羽協贊助商還是堅持她先確定適應一個尺寸的鞋子,才願意再多發另一個尺寸的鞋子給她,但問題是:尺寸都已經不合適了,她要如何適應?
羽球協會祕書長蔡鴻鵬17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協會9月將召開選訓會議和紀律委員會,決定是否懲處戴資穎。
羽協2011年與YONEX簽訂3年國家隊服贊助合約,2014年續簽3年。合約規定為了「國家隊整體形象」,凡參加以國家為單位的亞、奧運、湯優盃和正式錦標賽,選手都需穿著由YONEX提供的隊服、球鞋參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