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改會》法官退休受《憲法》保障 逾二成退休月領17.7萬元

2016-08-18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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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18日由司法院報告法官退養制度,先前部份媒體已報導,由於法官是憲法保障終身職,部分退休法官的退休金加退養金,合計超過17萬元,高等法院法官梁宏哲表示,332位退休法官平均月退所得為124,621元,其中有71位所得替代率達到98%,退休收入為177,380元,不過,法官終身職特性,讓平均退休年齡為64.81歲,相較軍公教族群「繳的多、退的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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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規定法官終身職 不得停職、減俸

司法院今天報告法官退養制度,梁宏哲搬出憲法、大法官解釋與歐美國家法例,強調法官的退撫待遇有其合理性,首先,《憲法》第81條規定,法官為終身職,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司法院釋字第162號與601號解釋也強調,「法官終身職之保障規定,在使法官能依法獨立行使職權,無所顧忌」;「法官與國家之職務關係,因受憲法直接規範與特別保障,故與政務人員或一般公務人員與國家之職務關係不同。」 

梁宏哲強調,英美對法官退休之給養,退休金之所得替代率幾達100%,其保障實足周延。根據《法官法》,法官終身職不能命令退休,只能志願退休,在退休金待遇上是以本俸計算,法官專業加給比較高,為鼓勵法官自願退休,才有退養金規定,這也符合憲法保障法官終身制規定。

事實上,法官的退職金加退養金合計後,部分法官的所得替代率的確高於軍公教族群,根據司法院統計,法官平均月退休所得,不含退養金為74,800,包含退養金則為124,621元,平均所得替代率為66.2%,不過上述所得尚未包含18%優存利息部分,由於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後,軍公教所得替代率上限為98%,法官部分準用相關規定,司法院統計所得替代率達98%的人數有71人,退休收入為177,380元,佔332位退休法官比率為21.39%。

法官平均退休為64.81歲 比公務員晚10年

不過,梁宏哲強調,法官平均退休年齡,普遍比軍公教族群來得高許多,公務人員過去五年的平均退休年齡為55.45歲,但法官平均退休年齡為64.81歲,比公務員晚近10年退休,法官繳的久、領的晚,所以不應該。

由於《法官法》無法強制法官退休,為了鼓勵年紀超過65歲、年高體衰的法官提早退休,政府在2011年修正《法官法》,對於年滿70歲已停止辦理審判案件法官,降低其支領薪俸為員薪俸的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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