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今天討論政務人員退撫制度,銓敘部退撫司司長呂明泰講出2004年轉為「離職儲金制」秘辛,他說,過去政務人員退休待遇早年有人反映過高,考試院因此在1999年有專案研究,把政務官、事務官年資切開,後來遇到政黨輪替停擺,沒想到2003年12月20日,立法院突然說要審《政務人員退撫條例》,當時在野的某個政黨主張退職政務官不該有任何退休金,當時考試院提醒立委,有很多政務官是由事務官轉任,一直到2003年12月31日晚上快12點,各黨團才簽字,造就了今天的政務官離職儲金制度。
呂明泰表示,政務官較公務人員待遇高,但去職風險比較高,必須與所屬政黨同進退,因此當初設計是「有工作就有年資」,二年就可退職,過去政務人員多來自軍公教,會把常任官年資帶過來,因此退撫制度會牽扯到政務、常務年資併計,若過去常任官年資不併計,會導致常務年資中斷無法退休,這是不公平的。
不過,政務人員做了很短時間,退休後就可高額退休金,社會認為不合理,由於2003年以前政府給的保障非常好,考試院在1999年有專案研究,把政務官、事務官年資切開,但立院審酌過程遇到政黨輪替,沒想到2003年12月20日立法院突然才說要審政務退撫條例。
呂明泰表示,當時的在野黨,認為政務官應與政黨同進退,不該有任何退職制度,當時考試院銓敘部協商過程提醒立委,很多政務人員來自軍公教事務官,一直到12月31日快12點各黨團才簽字,就是今天的離職儲金制度。
曾經擔任退撫基金委員的吳忠泰表示,2003年底政務人員退撫基金突然就過了,當時反對年資併計的國民黨,2008年上台後,因為部分政務官在2000年以前具有公務人員年資,一度考慮修改《退撫條例》併計軍公教年資,但換成在野黨的民進黨反對。
「《政務人員退撫條例》,不是加薪條例,是讓你一無所有。」吳忠泰說,為何一個制度可以一該再改,歸根究底就是民國84年公務人員退撫制度訂定有問題。
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表示,《政務人員退撫條例》的修改,他個人也是受害者,他第一次借調是1999年到台北縣政府,當初的年資可以併計,第二次借調是2007年,進入行政院推動年金改革,當時政務官已經改成離職儲金制度。他這次在入閣前也不懂這些,不過推動年金改革、解決過去2年半難纏的國道收費員抗爭,對他來說是「歡喜做,甘願受」,然而,這樣制度改變,的確對國家攬才會有限制。
不過,政大法律系教授郭明政認為,政務官要入閣以前,自己要懂得「期待利益保障」,他有一位政大教授友人,之前因為入閣,搞到教職人員退休與公務人員離職儲金二邊落空,「期待利益保障,自己都不懂,活該」,像德國議員都懂得投保基本勞工保險作為基礎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