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觀光條例》鬆綁!生態、部落體驗及製茶研習,未來將可提供食宿接駁

2019-08-07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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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偏鄉或原鄉地區之生態、部落體驗以及製茶研習,所提供之食宿與交通接駁服務的經營,無需取得旅行社執照。示意圖。(資料照,取自交通部觀光局「台灣經典小鎮」網站)

未來偏鄉或原鄉地區之生態、部落體驗以及製茶研習,所提供之食宿與交通接駁服務的經營,無需取得旅行社執照。示意圖。(資料照,取自交通部觀光局「台灣經典小鎮」網站)

台灣偏鄉青年返鄉經營「微旅行」提供食宿與接駁服務,是否違反《發展觀光條例》,提供旅行社服務?這項爭議經過立委余宛如等人多次向交通部爭取下,日前終於獲得解套,交通部7月底針對「地方創生」政策所涉《發展觀光條例》之適用範圍予以放寬,未來偏鄉或原鄉地區之生態、部落體驗以及製茶研習,所提供之食宿與交通接駁服務,與《觀光發展條例》所規定「代客購票」,或招攬、接待並安排旅遊、食宿及交通之行為「性質有別」,相關服務未來得逕行經營,無需取得旅行社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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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過去20年大力推動農村再生、部落青年返鄉等業務,今年並模仿日本推出「地方創生」方案,不過,青年返鄉經營「微旅行」服務,卻持續面臨法規的掣肘,由於《發展觀光條例》禁止非旅行業者提供食宿與交通接駁的組裝旅遊套裝行程,交通部儘管在今年推動《觀光發展條例》修法,並且將「乙種旅行社」資本額門檻從300萬降為150萬元,但150萬元的資本額門檻,對於偏鄉青年而言仍然過高。

為了讓偏鄉「微旅行」能夠解套,立委余宛如在上個立法院會期提案修改《觀光發展條例》,希望增訂「特定地區小旅行專章」,或由文化部、農委會或勞動部增訂專法,因地制宜由地方政府登記與管理。

「微旅行」3大樣態鬆綁

為解決在地創生經營者從事農業或部落等接待導覽活動時,可能涉入經營旅行業務之困擾,國發會協調交通部就「農村生態體驗」、「部落文化體驗」及「製茶研習課程」,以案例說明其與一般觀光旅遊活動「性質有別」,排除《觀光發展條例》之適用。

在國發會協調下,交通部7月底發布函令,針對目前偏鄉「微旅行」3種樣態進行鬆綁。

以高雄美濃的「黃蝶祭」為例,地方性社區協會經營之「農村生態體驗」,以探訪當地秘境與深度體驗為特色,結合植物保育專家導覽解說,帶領參與活動者認識蝴蝶生態、觀察植物及溪流,社區內同時提供手作蝴蝶飾品體驗,並於社區內享用所屬特色風味餐,並提供外地旅客由當地車站至社區之交通接駁。

部落文化體驗部分,導覽員介紹部落歷史、特色建築,參觀附近的大自然景觀,學習原住民採集食材與漁獵技能。製茶研習課程,包括茶園導覽、學習製茶流程、評鑑茶品及自製茶包,以及研習期間之膳宿。

交通部強調,上述案例活動,係於其所屬場域提供附隨之食、宿及當地接駁,與一般觀光旅遊活動性質有別,尚無違反《發展觀光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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