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風車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李永豐日前表示,紙風車劇團為了「368鄉鎮市區兒童藝術工程公益演出」,在全台巡迴13年,沒拿過公家機關一毛錢;但律師葉慶元昨 (7)日稱紙風車從2001年起,靠政府標案拿了3.68億元。對此,紙風車劇團副執行長張敏宜今 (8)日前往台北地檢署控告葉慶元妨害名譽,但葉強調自己所言皆屬事實,紙風車公開提告只是更顯心虛。
葉慶元今在臉書指出,紙風車19年來拿了政府3.68億元,是政府採購網就可以查到的公開資訊,是客觀事實,並不構成誹謗;再來,李永豐對外宣稱紙風車沒有拿公家機關一毛錢,這很明顯與事實不符,是謊言。
另外,葉慶元提到,紙風車過去這5年受文化部補助超過8000萬,其中的義務之一就是必須全國巡迴演出,所謂「紙風車免費做公益」,也是欺世盜名的謊言,而明知自己所說的是謊言,還去告陳述客觀事實的人,是誣告。
最後,葉慶元說,自己很期待在地檢署和李永豐還原事實,更呼籲李不要用生命來情緒勒索,這不是成熟人處理事情的方式。「做錯事、說錯話,公開道歉就好了!公開提告,只是更顯得心虛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