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破「面子」桎梏 男性家暴受害者攀升至近3成

2019-08-11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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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性平觀念提升,根據衛福部統計,男性家暴受害者從早期的不到2成,至2018年最新統計已增至26.8%。(資料照,取自Pixabay)

隨著性平觀念提升,根據衛福部統計,男性家暴受害者從早期的不到2成,至2018年最新統計已增至26.8%。(資料照,取自Pixabay)

堂堂七尺男兒,也會淪為家庭暴力受害者!?今年是《家庭暴力防治法》立法20周年,突破過去法不入家門的桎梏,多年來至少已有上千萬人次家暴受害者獲得救援,值得一提的是,在性別平等觀念倡議下,男性受害人也不再礙於所謂男人的面子隱忍度日。近年國內家暴受暴人次每年平均都逾百萬人次,男性身影更逐漸浮出水面,比例從早期的不到2成,2018年最新統計已增至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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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是愛的發源地,也有可能是暴力的淵藪,然而長期以來,無數家暴被害人的血淚,都在清官難斷家務事的八股觀念下被掩蓋。回顧《家暴法》的源起,就不得不提「鄧如雯殺夫案」,這起新聞案件26年前震驚台灣社會,不僅是因它是涉及一樁血淋淋的命案,更因手刃親夫的鄧如雯,同時也是一名長期受到死者百般凌虐的家庭暴力受害者。

20190808-SMG0035-黃天如_A國內家暴被害人男性人數及比例
 

鄧如雯殺夫案催生 台灣成亞洲《家暴法》實施領頭羊

在那個對家庭暴力毫無制約與制裁機制的年代,家暴受暴者想要尋求解脫,竟唯有與施暴者同歸於盡一途…,鄧如雯的遭遇,何嘗不是台灣早期無數弱勢女性的縮影。為了救援「鄧如雯們」,許多婦女團體挺身而出,1999年台灣終於成為亞洲第一個實施家暴法的國家。

絕大多數男性都比女性體形高大,也更有力氣,女性要家暴男性的可能性應該不高吧?事實不然,暴力形式不僅僅只有身體的傷害,相關研究就指出,相較於女性被害者遭受的暴力侵害形式多為肢體暴力或性暴力,多數男性被害者承受的則是看不見、模不著,卻又無窮無盡的精神暴力。

「說我跟女友阿純的個性不適合,其實我何嘗不知道,但每次我向她暗示:與其兩人生活在一起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不如好聚好散;偏偏她聽了不是激動到亂砸東西,就是爬到我們住家11樓的窗台上揚言要跳樓,有一次更趁我不注意吞了10幾顆止痛藥…,搞得我神經緊繃,惟恐哪天真的鬧出人命,她的爸媽鐵定不會放過我。」提到與同居女友阿純的相處,小傑(化名)就滿面愁容。

女高中生 女孩 憂鬱(圖/Dick Thomas Johnson@flickr)https://www.flickr.com/photos/31029865@N06/36291143714/in
研究指出,相較於女性多遭受肢體及性暴力,許多男性則是承受隱性的精神暴力。(資料照,取自Dick Thomas Johnson@flickr)

隨著時間一天天過去,朋友都說好脾氣的小傑根本就是典型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一開始小傑不懂,每次吵架都是阿純企圖自我傷害,他則毫髮無傷,怎麼可能是什受害者?直到某天小傑路經一家書店在辦講座,聽到台上講者述說精神暴力的可怕,小傑想起自己找不出原因卻又日益加重的失眠、頭痛、食慾不振,當下才有如當頭棒喝般地自言自語,「這段關係不能再繼續下去了!」

「目睹暴力」威力不亞於肢體 男性挺身求庇護比例漸增

常見的家庭暴力形式除肢體、精神、性暴力、括限制行動,雖非直接受害人,卻被迫長期目睹暴力的進行,即所謂目睹暴力的殺傷力,也同樣不可小覷。根據衛福部統計,《家暴法》施行之初,1年向各縣市家暴防治中心求救的家暴被害人次不過1、20萬,情節也多為夫對妻、父對子或年輕人對老人的肢體暴力,其中男性受害人的比例更如鳳毛麟角。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演講時常舉一個例子,勵馨曾遇到一名爸爸動輒對兒子拳腳相向,還時常邊打邊罵兒子說,「不准哭」、「男孩要有男孩樣」、「你是人妖啊」…,原來這名父親長期家暴兒子的理由,只是因為他的孩子擁有陰柔的特質;而依照施暴父親的說法是,「不是我愛打小孩,實在是恨鐵不成鋼啊!」

20190808-SMG0035-黃天如_D《男性關懷專線》來電諮詢人次
 

所幸就跟上述家暴案例中的少年般,越來越多在家庭暴力中痛不欲生,卻又有口難言的男性被害人,未選擇以暴制暴,也不願再做一名沈默的受害者,進而站出來尋求《家暴法》的羽翼保護。向外尋求協助不是軟弱,對男性而言,往往需要更大的勇氣,當然也需要社會更多的支持與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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