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於8月6日召開紀律委員會,開除不分區立委高潞以用黨籍,裁決理由書在8月8日送出。不過高潞今(11)日表示至今尚未收到理由書,將分循「黨內救濟」與「司法訴訟」兩種程序,請求繼續保有黨籍及不分區立委身分。而高潞今也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告,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以及確認黨員資格存在之訴,即採當年王金平模式保住黨籍。
高潞指出,時代力量8月8日新聞稿表示,裁決理由書會儘速送達,但她迄今已逾4日尚未收到來自時力所發出任何文件,她將於明日向黨中央請求交付裁決理由書。
高潞指出,依時代力量紀律裁決規章規定,保障受處分人有20日之申訴期間,她除於8日召開的記者會明白敘述抗辯理由外,也再明確表達,願依循時代力量黨章、時代力量紀律裁決規章暨立法委員行為法、政黨法、人民團體法以及憲法所賦予她的法定救濟權利。
高潞強調,時代力量針對她黨籍與不分區立法委員之黨紀處分,均因嚴重違背黨內規章所定程序,而完全不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