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除高潞‧以用決議反覆 竟是時力紀律委員會搞烏龍

2019-08-08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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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8日宣布,已於8月6日紀律委員會決議除名立委高潞‧以用(見圖),形同推翻7月31日紀律委員會「建請黨代表大會除名」的決議,這一切原來都是紀律委員會搞的烏龍;圖為高潞8日出席記者會,就補助款爭議一事進行說明。(顏麟宇攝)

時代力量8日宣布,已於8月6日紀律委員會決議除名立委高潞‧以用(見圖),形同推翻7月31日紀律委員會「建請黨代表大會除名」的決議,這一切原來都是紀律委員會搞的烏龍;圖為高潞8日出席記者會,就補助款爭議一事進行說明。(顏麟宇攝)

時代力量8日宣布,已於8月6日紀律委員會決議除名立委高潞‧以用,形同推翻7月31日紀律委員會「建請黨代表大會除名」的決議,引發外界討論。一位黨內紀律委員受訪時,坦言當初交給黨代表大會的決議,並非紀律委員會的職權,黨代表大會更無開除黨員的權力,7月31日的決議「應該是搞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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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7月31日紀律會針對高潞一案第二度開會時,紀律委員竟然「遺漏了」立法院已通過《政黨法》賦予政黨專責單位可以處理黨員除名處分。紀律會反而是爰引2013年馬王政爭時,法院判決遭到國民黨考紀會開除的王金平,仍然保有黨籍,理由是依《人民團體法》、《民法總則》規定,人民團體開除社員應該經過會員大會決議,因此731的紀律會,才會做出「建請黨代表大會」除名的決議,當天法律背景出身的前黨主席黃國昌,也在臉書公開肯定黨中央「秉公處理」。

然而2017年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政黨法》,第17條規定政黨應設專責單位,處理黨員之紀律處分、除名處分及救濟事項。而時代力量黨章第24條也規定,紀律委員會職權包含裁決黨員除名,也就是紀律會本身就有除名黨員的權責。換句話說,馬王政爭判決要求除名社團成員要開會員大會,現在早已不適用於政黨除名的機制。

紀律委員坦言,黨員除名權責就在紀律委員會手上,而不是黨代表大會的權力,若真的等到黨代表大會召開才決議除名高潞,行政訴訟打下去,黨中央可能會面臨敗訴。因此,7月31日的決議「應該是搞錯了」。

雖然高潞8日舉行記者會時表示「一毛錢都沒進口袋」,只是自己督導助理不周的問題。不過時力紀律委員表示,根據紀律會調查結果,確實掌握了高潞在立法院審查預算時,透過提案凍結預算的方式,促使其助理掌控的協會獲得政府補助,這部分行為確實不符時力創黨精神,也影響黨的聲譽,這是紀律會決議予以除名的理由。

紀律委員也說明,8月6日紀律會決議除名後,8月8日做成正式裁決理由書,待高潞‧以用收到裁決理由書的20天救濟期過後,才算正式遭到時力除名,時力才能啟動下一位不分區立委的遞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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