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爆會議禁用台語、教授將台語喻為二手菸 台教會怒批:語言歧視、文化霸凌

2019-08-15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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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教授協會今(15)日召開記者會,痛批台大員生合作社日前通過「會議以華語做為交流語言」之決議。圖為台灣大學校門口(資料照,取自維基百科)

台灣教授協會今(15)日召開記者會,痛批台大員生合作社日前通過「會議以華語做為交流語言」之決議。圖為台灣大學校門口(資料照,取自維基百科)

因不滿台大員生合作社日前通過「會議以華語做為交流語言」之決議,甚至將「講台語」比喻為影響他人健康的「抽菸」行為,台灣教授協會(台教會)今(15)日召開記者會,痛批該決議不但漠視《國家語言發展法》,對全台灣使用台語為自然語言的廣大族群來說,更是極端輕蔑與侮辱之舉,呼籲監察院應主動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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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教會舉行記者會表示,台大員生消費合作社在今年6月的理監事會議中,通過「會議以華語做為交流語言」之結論,會議主席施秀惠並在7月30日的會議中,禁止理事孫博萮以台語發言,甚至在對方表達抗議後,揚言將不准予發言或不讓發言納入會議記錄,此時另一名理事官、台大農經系教授俊榮更將台語比擬為二手菸,表示「你有抽菸的自由,但不能侵害別人的自由,因此會有菸害防制法跟禁菸區」,令人難以接受。

台教會副會長陳俐甫表示,在台灣已經走向進步開放的現在,居然還會出現這種文化霸凌,且還發生在堪稱民主人權運動發源地的台大校園內,這與30年前許多台大教授挺身而出爭取文化平權的歷史完全顛倒,「如果連培養菁英人才的台大都帶頭忽視弱勢語言,很難想像未來台灣的社會發展會走向什麼地步」。

20190815-台灣教授協會今(15)日召開記者會,痛批台大員生合作社日前通過「會議以華語做為交流語言」之決議,甚至將「講台語」比喻為影響他人健康的「抽菸」行為,不但漠視《國家語言發展法》,更是一種文化霸權。(截取自台灣教授協會臉書)
台大員生合作社日前通過「會議以華語做為交流語言」之決議,甚至將「講台語」比喻為影響他人健康的「抽菸」行為,台灣教授協會痛批此舉不但漠視《國家語言發展法》,更是一種文化霸權。(取自台灣教授協會臉書)

律師:已明顯違反「國家語言發展法」

律師黃帝穎指出,按「國家語言發展法」第4條規定,「國家語言一律平等,國民使用國家語言應不受歧視或限制」,而把台語當成二手菸的說法明顯是「歧視」,禁止在會議上使用台語更是「限制」,顯然已違反國家法律。

黃帝穎強調,大學自治並非一國兩制,不能牴觸國家法律,所以在違法之後,除了當事人可透過司法管道確認會議無效,教育部作為台大的主管機關更是責無旁貸的有監督的權力,此外,監察院也應該針對相關違法事實追究責任,包括對違法的公務員進行監督甚至彈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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