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周日(25日)香港的示威過程中,一名警察對天鳴槍。這也是近3個月的反修例運動中,香港警方首次使用實彈,引發了巨大爭議。特區政府則強調,幾名警員一度被多名「暴徒」襲擊,在「生命受到威脅」的情況下才向天鳴槍示警。
鳴槍事件發生在獲警方允許的「荃葵青大遊行」結束之後。部分示威者沒有離開遊行現場,而與警方在多地發生了衝突。周日(8月25日)晚間,在二坡防、破壞麻將館等地,警民衝突愈演愈烈。數十名示威者持棍棒追打幾名落單的警員,至少4名警察拔出隨身佩戴的手槍指向示威者,現場傳出了一聲槍響。
香港新界南總區刑事部警司梁國榮則在察看現場後表示,據他初步了解,有警員曾經在生命受威脅時開槍。他指出,一般情況下,軍裝警員持有左輪佩槍,但更多資料要經調查後才可以交代。
稍後,香港警方召開新聞發布會表示,確實有一名警察在沙咀道開槍示警,以保護現場市民即警員的人身安全。警方發言人余鎧均說,過百人以鐵枝、竹枝等武器「瘋狂襲擊」警員,6名警員目擊同袍跌倒後被襲,拔出配槍。其中一人朝天鳴槍,沒有擊中任何人。發言人還指責激進示威者投擲燃燒彈、磚塊等「致命武器」,已經「目無法紀、不可理喻」;而鳴槍警員「表現英勇、克制」,開槍的行為「必須及合理」。特區政府則發表聲明,強調落單警員被多名「暴徒」襲擊,在聲明受到威脅下「向天鳴槍示警」。聲明還嚴厲譴責「暴徒」,並表示警方會予以追究。
「無良記者」應當「配合警方執法」?
這幾名落單警員在拔槍時,除了指向激進示威者,也一度指向現場記者,引發諸多記者不滿。對此,警方發言人余鎧均則強調,希望記者配合警方執法,為自己人身安全負責。她進一步解釋說,周日的荃灣衝突是「非常時刻」,並非日常工作,因此難以便利媒體採訪,且當時情況容易令警務人員遭受嚴重傷亡,而記者則夾在「暴徒」與警察之間,「警方為保護自己而鳴槍警告」。余鎧均並沒有解釋為何持槍指向記者。
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周一(8月26日)則發表聲明,在譴責激進示威者「目無法紀的違法暴力行為」的同時,也呼籲記者在工作時切勿逗留在危險位置,以免阻礙警察工作。「有記者忽視自身安全,經常逗留在警方防線與示威者之間,此舉不但危害記者自身安全,更嚴重阻礙警方工作。」
中國官方背景的媒體《環球時報》則在社評中指責「無良記者」與「陰毒暴徒」默契合作、欺騙世界輿論。「有部分無良的報導者不去展示暴徒的惡行,而是抓拍警察被迫舉槍的鏡頭,宣揚警察使用暴力。」社評認為,激進示威者如今正在對香港警方進行「大碰瓷」,從而迫使警方升級自衛行動,並且「不公正的報導者渲染成警方對示威者『無理、殘酷的鎮壓』,進一步點燃部分公眾的情緒,促使局勢持續增溫。」「 從暴力示威一開始發生,打擊目標就指向了香港的警隊。香港激進輿論的抹黑重點也是警察的執法。」而社評末尾的論述,則具有明顯的威脅意味:「香港警察保持士氣和戰鬥力具有關鍵意義,香港的建設性力量和整個國家都不希望局勢將警察隊伍最終拖垮,整個城市陷入無政府狀態,直至走到國家不得已採取斷然措施的那一步。」
香港《明報》援引《警察通例》第39章強調,警務人員應以「互諒互讓」態度盡量配合媒體工作、不應阻礙攝錄,但是通例並沒有提及傳媒工作者應當配合警方執法。
2014年佔中運動發起人之一、服刑四個月剛獲保釋的戴耀廷在周一接受媒體采訪時指出,在政權要維持其不正當性的情況下,香港警方被逼成為了磨心。戴耀廷表示,他能夠明白和體諒警員,認為他們因無法離開工作崗位而只能自圓其說,比如在對講機中將示威者形容為「曱甴」(意指蟑螂或陰毒之人)。因此他不會辱罵警方,也不會稱後者為「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