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海創辦人郭台銘與前立法院長王金平結盟,有意脫黨參選。國民黨中常會今(28)日通過《109年中華民國總統暨立委選舉黨員行為規範》,明文規定,黨員未經提名不得登記參選,若違反規定一律予以開除黨籍或撤銷黨籍處分。
針對郭柯王結盟,醞釀脫黨參選議題,基層反應,一但郭台銘申請為被連署人,就應該黨紀處分。對此,考紀會表示,若有黨員在9月17日前登記成為總統選舉被連署人,可經所屬黨籍的地方黨部蒐集資料初步判斷提出考紀處分建議,中央考紀會再視違紀情形個案處理。
行為規範規定,黨員不得為非本黨提名(徵召、核准)候選人站台,動員、掃街及其他公開助選之行為或具名擔任該候選人競選組織任何職務。違紀助選也要視情節處以停權2年以下,最重甚至可撤銷黨籍。
依照中選會公告時程,11月18日至24日才正式登記,若郭台銘在中選會規定的9月14日至9月17日申請連署,並無懲處規範。對此,考紀會說明,若有黨員在9月17日前登記成為總統選舉被連署人,可經所屬黨籍的地方黨部蒐集資料初步判斷提出考紀處分建議,中央考紀會再視違紀情形個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