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兆豐案,昨天約談兆豐金前董座蔡友才、前主任秘書王起梆。檢方訊後依涉違證交法,分別諭令蔡友才新台幣300萬元交保,王起梆2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兆豐金控旗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紐約分行因涉洗錢,在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首季一般業務檢查中,被指控西元2012年涉及違反銀行保密法及反洗錢法,遭重罰1.8億美元(約新台幣56.5億元)。
北檢偵辦兆豐銀案,於8月23日首度傳喚蔡友才,訊後改列偵字案被告後請回,並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與小三通。為釐清案情,北檢於8月29日首度傳喚前財政部長張盛和,也再次傳喚蔡友才,並將兩人隔離訊問,對比兩造說詞;9月7日三度傳喚蔡友才,訊後請回。
昨天北檢由承辦主任檢察官周士榆,指揮台北市刑警大隊及檢事官共20多人,分別到蔡友才等人住處搜索,也向相關單位調閱資料,並約談蔡友才等5人到案。
經檢察事務官初步訊問後,蔡友才與王起梆以被告身分,昨天晚間7時移送北檢複訊,而王起梆也是兆豐銀案中,被列的第2名被告。
昨天晚間11時,王起梆先結束複訊,檢察官諭令200萬元交保候傳,而在半小時後,蔡友才也以300萬元交保候傳。
王起梆先走出法警室離開北檢,面對記者詢問「能否說明案情?有沒有收好處?」等問題,王並未開口回答;2分鐘後,蔡友才也步出法警室,記者提問「有何委屈?檢察官是不是誤會你了?」等,蔡不發一語搭車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