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故宮博物院前院長馮明珠將赴北京故宮擔任顧問一事引發爭議,除自行縮減赴中國報准年限遭到批評外,也被質疑是否有透露機密的可能;對此馮明珠昨(9)日晚間表示,她認為此事沒有違法,「如果有違法,我就辭,如果沒有違法,為什麼要這樣做?」並認為,「台灣社會不可理喻」。
馮明珠5月20日才卸任院長,如今將赴北京故宮擔任研究顧問,引發爭議,而台北故宮日前則表示對此「毫無所悉」,而雖然《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明訂,「政務人員、直轄市長、涉機密業務之人員,離職3年內赴中,須向原服務職機關提出申請」,但也可由原服務機關裁量增減,而馮明珠在卸任前,已將自己的赴中報准期限縮減為3個月。
原定赴中報准期限1年 後效仿文化部改為3個月
據《中央社》報導,馮明珠表示今年4、5月時便曾發文給內政部移民署。其中4月的公文提報年限為1年,而後因為在行政院部會討論時提到,文化部的期限僅有3個月,部分文化機構甚至不用受控管,因此她便在5月13日的公文中,將期限改為3個月,並獲批准。
而對於外界質疑,縮短報准期限,是否卸任前就有前往中國的計畫?馮明珠表示,她6月曾到福建博物館演講,因為當時還沒過3個月期限,便向移民署提報申請,而此次赴中,她也有向故宮人事室提報,但故宮認為已經過了3個月的提報時間,便不需要再簽核。
台北故宮毫無所悉? 馮明珠:有拍聘書傳給人事室
馮明珠也指出,她也在8日將聘書拍照傳給故宮人事室,並非沒有和故宮聯繫。至於是否可能透漏故宮庫房機密?馮明珠表示,故宮沒有機密,要進器物處庫房,必須要有器物處人員陪同,並舉台灣銀行金庫為例,就算央行總裁也不能進去銀行金庫。
面對外界種種批評聲浪,馮明珠則認為,她在博物館服務30多年,任何博物館找她當顧問,她都願意,此回擔任北京故宮顧問,僅是沒有薪水、沒有辦公室的無給職,且她認為沒有違法。
馮明珠也對此叫屈,「如果我有違法,我就辭,如果沒有違法,為什麼要這樣做?」對社會觀感不佳的批評不覺得委屈,並認為「台灣社會不可理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