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瞭解,韓國去年六月進行5G競標,三.五GHz釋出二八○MHz頻寬,競標底價為二.六五兆韓元(約約七百億元新台幣),而最終SK、KT、LG等三大電信商以約二.九九九五兆韓元(約八百億元新台幣)得標,顯示在無小型電信業者參與競標的狀況下,競標過程相對會「溫和」許多。
有鑑於5G投資成本將較4G高出數倍,且回收期較長,NCC委員會議也通過有條件的「共頻共網共建」原則,雖規定各家業者核心網路等關鍵設備仍必須各自建設,但標得頻譜的兩家或兩家以上業者,可以在《電信管理法》明年七月一日正式實施後,提出「共網」申請。不過,共網的範圍僅限於每平方公里六五一人以下的行政區,推估全國應該會有八六%區域符合規定。
通過「共頻共網共建」新遊戲規則
共頻共網共建原則是這一次5G競標遊戲規則較大的變動。面對新的遊戲規則,中華電信已表達「一切自己來」的態度,而包括台灣之星、遠傳等都對共頻共網共建存有一定的疑慮。其中,最尷尬的大概是台灣之星,雖然曾探詢過其他電信業者共頻共網共建的意願,但都未得到對方具體的回應。倘若台灣之星非得搶下三.五GHz頻寬,付出的標金恐相當可觀。
只是對消費者而言,若無台灣之星這個價格破壞者,付出的5G資費也會相當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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