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3件土地開發案」不實謠言 南市府回應澄清

2016-10-01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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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民進黨總召林宜瑾表示,事實證明,包括李全教等人的說法,完全是抹黑烏賊戰術,只是為了轉移當時社會對他議員及議長賄選官司的焦點,是很標準的政治鬥爭,而司法也已經證明,這樣的企圖沒有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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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雁新村都更:土地標售底價由國產署訂定,開決標過程公開合法

永康區為大臺南發展最迅速的地區,人口超過21萬名,被視為未來大臺南都會區新發展核心,飛雁新村都更後,可望帶動整個城市結構的改變。

飛雁新村原屬於都市計畫住宅區,面積計3.5197公頃,為國防部所有並納入眷村改建基金之土地,自97年搬遷後,現地老舊閒置,且有治安疑慮,因此配合行政院「加速推動都市更新方案」中「積極處理閒置或低度使用之公有房地,活化國家資產」之方向,列為優先更新推動地區。

全案經內政部同意由當時的台南縣政府代辦,主要計畫在民國99年經內政部都委會審定,國防部委由台南市政府辦理都市更新計畫,土地標售底價由國產署訂定,開決標過程公開合法,由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得標,開始申請事業計畫,市府進行審核與監督執行工作。

有人惡意抹黑「飛雁新村都更案」底標由市政府訂定,開決標過程圖利遠雄。市府回應,「飛雁新村都更案」一開始即決定採取異質採購最高標(即以出價高者得標),投標廠商符合辦理都市更新條例規範之資格後,經審查委員會審查廠商所提開發構想書是否符合本案開發基本規定,評審委員僅評估投標廠商是否具執行專案能力,並非決定得標廠商,投標廠商最後須再進行比價,以出價高者得標。

兩家投標廠商皆通過審查,進入比價階段,遠雄公司以出價超出底價5億多元,並比第二家廠商高出4億5千多萬元得標,過程均公開公告於政府電子採購網站及臺南市政府都發局網站。

飛雁新村都更案採取公開招標方式,底價15億8,364萬450元由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決定制訂,而非臺南市政府都發局,更遑論更改底價的權限。

對於在野黨質疑市府以登革熱疫情嚴重為由,暗助財團加速拆除飛雁新村老屋,市府則表示,因原眷村居民均已搬離,該地區長期無人居住使用,環境髒亂,有孳生病媒蚊之現象。又時逢「登革熱」疫情蔓延,為避免環境髒亂而孳生病媒蚊及回應當地諸多里民之要求,市府才於2015年9月7日召開協商會議,要求遠雄公司妥善管理「飛雁新村都更案」基地和環境維護工作,並進行環境整理、清潔、消毒等工作,以及從事樹木枝葉之單純修剪整理作業,從未進行樹木實質移植作業。

市府強調,飛雁新村都更案納入開放決策模式,以公開、透明的施政方針針對此案,廣邀各界參與,且在文資審查未確認前全面停工,並以「願景工作坊」與「城市論壇」兩階段辦理方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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