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3件土地開發案-「文中51、文小55、武聖夜市的校地解編案」、「飛雁新村都更案」及「南紡夢時代停車場案」備受矚目,在今年總統大選之前,被人有意造謠、抹黑,以子虛烏有的內容,向媒體提供不實資料,經台南市政府針對數項不實說法,提出反駁與澄清,本媒體特予刊載,以正視聽。
所謂「文中51、文小55、武聖夜市的校地解編案」圖利財團將校地違法解編,子虛烏有
內政部於90年訂定「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處理方案」時,要求各縣市檢討「撤銷不必要之公共設施保留地」。98年起因應少子化社會變遷,內政部更將學校用地檢討納入通檢重點,99年又明文要求優先針對學校用地進行檢討,依「鄰近學校服務範圍是否涵蓋」、「學校供需比(負荷量)」、「預計5年之學齡人口狀況」綜合評估後,篩選出低度需求之未設校學校用地,再納入土地權屬、使用現況、周邊公共設施服務狀況綜合考量。
此外,監察院也在102年糾正各縣市,為保障人民生存及財產權,都市計畫編定的公共設施用地,如果超過25年沒有取得開發,需要限期檢討,不必要部分應該儘速解編,至於如果已經超過3、40年仍不取得使用,就沒有保留必要。台南市都發局因此逐年辦理全市43處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並且將公共設施保留地檢討列為重點項目,包括文小55與文中51等多處都市計畫地區,也因地主提出解編要求,列入其中,並非針對單一個案進行解編。
文小55與文中51週邊有6處國中小可供就學,學區內國中小學生數五年內減少1231人,顯見學校用地需求的確偏低。經檢討後,市府初步解編文小55,保留文中51,並將文中51用地範圍調整至權屬公有的區位,落實市府保障人民權益,還地於民政策。
全案依內政部公共設施保留地通盤檢討計畫辦理解編後,地主需無償提供至少42%公共設施土地,給市政府作為公共設施用地,遠高於法定的35%,地主並非擁有土地變更後百分之百的土地!至於解編土地則優先提供為文中用地,讓未來文中用地面積達2.6公頃,透過整體規劃開發。
本案被已宣判議員當選無效之前議長李全教及國民黨籍市議員洪玉鳳、盧崑福、謝龍介等人指稱,三立電視董事長林崑海在解編前一年(2011年),在該區購下多筆土地,該區學校用地若變更為住宅,地價可爆增10倍,臺南市政府圖利財團將校地違法解編之誣控,市府進一步提出說明。
林崑海購地過戶時間為2007年(民國96年),當時內政部尚未要求各地方政府進行學校解編。因此,林崑海當年的購地,不可能跟校地解編有任何關聯性。況且,目前校地解編草案也仍在審議階段,根本還沒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