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于軒批前朝「黑箱圖利」大港開唱 尹立開告:惡意曲解法令,無端指控抹黑

2019-09-19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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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高雄巿議員邱于軒直指大港開唱圖利自己人,並質疑當時的前高雄市文化局長尹立失職,遭尹立提告。圖為大港開唱。(資料照,高雄市文化局提供)

國民黨高雄巿議員邱于軒直指大港開唱圖利自己人,並質疑當時的前高雄市文化局長尹立失職,遭尹立提告。圖為大港開唱。(資料照,高雄市文化局提供)

「大港開唱」停辦引發熱議,外界質疑高雄市政府刻意「查水表」刁難。國民黨高雄巿議員邱于軒昨日指出,高巿府文化局與主辦單位「出日音樂」的合約中,要求廠商遵照《採購法》辦理,但大港開唱的部分設備卻跳過公開招標流程,疑似發包圖利自己人。前高雄市文化局長尹立今(19)日前往高雄地檢署按鈴申告其妨害名譽,指控邱于軒惡意曲解法令,把「補助」誤指須符合《政府採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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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于軒昨拿出歷年補助資料,指出相對於文化局針對一般表演藝術活動補助大多為1萬至5萬元,大港開唱卻在2017、2018年各補助1000萬元,在2019年獲補助800萬,明顯獨厚大港開唱。她認為,高巿府文化局與主辦單位「出日音樂」的合約中,明明要求廠商遵照《採購法》,但大港開唱的舞台、音響設備卻未公開招標,未受《採購法》監督。

雖然出日音樂的創辦人、立委林昶佐表示早已退出樂團和公司運作,但邱于軒仍直指,林昶佐就是背後影武者,林妻葉湘怡則是前董事長,閃靈樂團的鼓手、鍵盤手則擔任現任董事長和監察人。

邱于軒更點名,與出日音樂簽訂契約的前文化局長尹立及時任代理局長王文翠嚴重失職,因為根據大港開唱契約書第15條規定,出日音樂若要發包舞台、人力資源、燈光、音響給其他單位,就要依照《採購法》辦理招標等程序,更明定罰則,若違反《採購法》可收回補助及罰款10萬元。她強調,從核銷單據看來,大港顯然沒有招標過程,文化局涉嫌瀆職。對此,尹立表示不滿,對邱于軒提出妨害名譽告訴。

尹立批邱于軒「惡意曲解法令」帶風向

尹立強調,自己任內不分藍綠補助,上任時也不認識林昶佐。尹立認為,邱于軒作為現職議員卻惡意曲解法令,並影射與誣指自己瀆職,「為了帶媒體風向,竟然無端指控本人,甚至抹黑國家事務官,實不可取。」

尹立指出,文化局與主辦單位簽訂的契約為「補助契約」,契約第15條所規定的「乙方補助經費涉及採購事項者,乙方應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所稱之「依政府採購法」係指政府採購法第四條:「法人或團體接受機關補助辦理採購,其補助金額占採購金額半數以上,且補助金額在公告金額以上者,適用本法之規定,並應受該機關之監督」,主要目的在於提醒被補助單位,注意補助金額與實際執行金額的關係,並以鼓勵、支持辦理活動為出發點。

他表示,依一般補助原則來說,補助不到半數以上,被補助單位就不適用政府補助法、不需要用政府採購法去辦理採購。

尹立:大港的政府補助未超過2分之1,不需依採購法

尹立提到,大港的政府補助並未超過2分之1,依法受補助單位當然不需使用《採購法》辦理採購,他更點出「若補助款都需要按政府採購法去採購,未來所有的補助都將窒礙難行,反而違反了《採購法》第四條的精神。」

針對大港「被查水表」,尹立強調,台灣的藝文團體經營艱辛,支持與呵護都來不及了,不應嘴巴說支持,卻用各種手段與方式對其進行騷擾,不應因政治因素就刻意誤導市府對藝文活動的補助。

他也澄清,自己在第一年核定補助時,並不認識主辦單位,補助的原則只問對城市發展有無助益,「而不是像邱議員胡亂指控本人與廠商之間的關係,並指控圖利『友好』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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