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業自由化在這一陣子沸沸揚揚地被討論著,各方的聲浪都聚焦在自由化以後電價會不會漲價?瓦解了一個台電會不會又出現了另一個壟斷的集團造成國家安全的危機?
根據全球電業自由化的歷史經驗,推動電業自由化的國家電價的飆漲已經是一個不爭的事實,然而電力是民生必需品,電價飆漲一定會影響人民的生活和周邊經濟的通貨波動,惡性的循環很自然地社會就會出現許多的[能源貧民],如今步入社會的下一世代25K的收入將有一半要支付電費,未來還有希望嗎?貧富差距將更加嚴厲。
雖然執政者一再提出修法只是「提升競爭力、電價不會漲價」的說法,但卻被許多學者專家打臉,扭曲的事實後面必定存在某一種目的,大家來檢視一下過去台灣號稱[提升競爭力]的政策,油品市場的開放,台塑聲稱會比中油便宜1/3,現在看看,只要中油漲價台塑也跟進,聯合壟斷油品市場,肥了台塑,競爭何在?民營電廠的開放,投資報酬率的保障,肥了民營電廠、台塑和台泥,競爭何在?政客配合財團的電業自由化又會肥了誰呢?
民進黨黨團105年9月21日於立法院提案(第19527號),聲稱「為建立公平競爭及合理效率之電力市場,確保穩定供電與彈性,增進公共利益,促進能源轉型正義,導正集中式單一電力系統所致之資源錯置,以達國家永續發展」,推出黨版的電業法草案,草案的說明文字之間極盡汙衊台電公司的經營和員工為供電穩定的付出,其目的顯而易見就是創造一個「壞」的台電,再以「公共利益」利誘人民,進而達成財團入主電業的願景,似乎現在的政府只要冠上「轉型正義」就可以為所欲為?
從民進黨團的草案說明可以窺見提案者的無知和愚民的用心,台電目前是一個公營綜合電業型態,為配合國家的能源政策推動各類型態的電力發展,也因為如此才能利用各個型態的電業交叉補貼維持現在民生用電全球第三低價的市場讓全民充分享受用電的便利性,讓工業用電保持全球第四低價的市場使台灣的經濟發展更有競爭力。
再檢視修法後市場自由化的規劃讓大用戶擁有優先購電的權利,然而台電用戶中有三成的大用戶卻佔有七成的電力市場,便宜的發電市場已經不夠他們使用,怎麼會輪到一般用戶呢?便宜的電被有優先權的大用戶買走了,台電用戶中七成的一般用戶只能買剩下較貴的電,不是電價要漲價而是便宜的電輪不到你,就是這個道理!未來的電價漲三倍、五倍都有可能?何況現有的電業揚言修法後支出變多了,成本增加了,電價勢必要向上調整。
能源局提出的草案版本原是規範業者的利潤超過25%時必須交繳基金發展再生能源,但是在業者的反對聲浪中,民進黨團的版本竟然荒唐到將業者提撥基金的成數折半,只要業者投降就只收半價。電業不比一般商場做生意、開餐廳,沒有競爭力就關門大吉,這樣是沒有人會投資的,保證[賺錢]保證能提高業者的意願,最後當然是全民買單了,競爭個屁!政客向財團傾斜至此民意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