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國民黨籍召委費鴻泰,今(23)日針對私菸案要求總統府秘書長陳菊赴立院列席專案報告,不過陳菊請假缺席。總統府也說明指出,秘書長除了審查預算案及審查主管法案時,列席立法院備詢外,不應邀進行報告,以符憲法規定與憲政慣例;府也舉例表示,馬政府時期的府秘書長楊進添、曾永權也依相同憲政慣例,不列席立院議程。
府方表示,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1款規定,對立法院負責的憲法機關是行政院而非總統府或總統幕僚;府秘書長除於立法院審查總統府預算案及審查總統府主管法案時列席備詢外,不應立法院之邀進行報告,以符憲法規定與憲政慣例。
府方也舉例表示,馬前總統執政時期,楊進添前秘書長就兩公約、廣大興案等事項,曾永權前秘書長就甘比亞斷交案,曾受立院相關委員會邀請,而均依相同憲政慣例,以府函婉復不予列席。
府方指出,雖然基於憲政慣例,總統及府幕僚不必出席委員會,但基於對立法院的尊重,總統府今天委由副秘書長施克和率政風處長至立院財委會向委員説明。
府方也表示,有關特勤人員涉私菸案,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依照總統府慣例,秘書長不干預軍職人員事務,總統也已經指示國安局長邱國正主責行政調查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