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先生在1962年唸陸軍官校三年級時因牽連「台灣獨立聯盟案」(和後來在美國成立的台灣獨立聯盟無關)被捕,判刑十年。1969年從台北移囚台東泰源監獄時,因為深深感到蔣介石的「漢賊不兩立」國策將會使台灣失去在聯合國的席位,淪為國際孤兒。所以和獄中多數同志共謀發動自殺式革命,佔領電台向世人發表「台灣獨立」、「一中一台」或「兩個中國」都是台灣人民可以接受的聯合國方案。
他和鄭金河做為起義指揮官,失敗後逃亡被捕。一審判決後第七天,不等法定程序的十天上訴期,覆判就已做成死刑定讞!一九七零年五月三十日,五位烈士集體被槍決。距離他第一次判刑的刑期只有一年八個月不到就可以出獄,但他們寧可選擇上斷頭台也要為台灣奮鬥犧牲!他們血染台灣土地時,史明可能在日本正準備開店賺錢呢!
這三位往生者都被視為愛台灣的人。但他們生前的信念、行動和決志是有很大的差異的。
謝聰敏丶江炳興也會講「台灣獨立」。
謝聰敏會講,會做。
江炳興會講,會做,最後還敢于拿起刀槍為革命而死!
史明會寫,會講,但都躲在逺遠的日本做生意「賺大錢」。安全了,回到台灣還不知道臺灣已經因為有多少人受苦受難、犧牲了生命換來台灣的自由、民主和主權,還一天到晚喊「台灣要獨立」!喊了七十年還一直停格在「喊」的階段,不知史老先生閉目時最後一句話是否是「獨立、獨立、獨立」。全世界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統派最喜歡人家說「台灣不是一個獨立的國家」!因為台灣既然還不是一個獨立國家,當然台灣就是中國的一部份。堅定的台獨份子竟然會在這一點上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立埸一致!
中國有句名言:識時務者為俊傑。
史明先生絕對是最高級的俊傑之一。台灣危險時躲在日本做生意賺大錢。危險讓給別人,希望留給自己。台灣安全了,台灣獨立了,回到台灣仍大喊「臺灣獨立」!還批評知道台灣已經獨立的奮鬥者:變節了,妥協了,賣臺了!
米蘭昆徳拉有句名言:膺品總是比真品還激進。
海外的「周末革命家」回到台灣,口號一定要喊得比真正的奮鬥者大聲又激進!否則就擔心會被看出「周末革命家的本質」。
識時務者絕對不會是革命家,更不配被稱革命的精神領袖!但識時務者一定會收割的最豐碩,足以做後輩學習的「典範」!
謝聰敏先生絕對是台灣獨立運動的傑出奮鬥者、貢獻者。
江炳興先生不折不扣是台灣獨立運動的革命家、烈士!只是他們在台灣迄今一文不值。
台灣烈士們連個專屬的墓碑都沒有!
*作者為前民進黨主席,倒扁紅衫軍總指揮。著有《叛亂.遺囑:美麗島軍法大審30週年紀念 1980美麗島軍法大審實錄》、《常識:一個台灣人最好知道的事》(財團法人施明德文教基金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