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太三指出,台灣自從簽署《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等聯合國人權公約後,最高法院對於判定死刑也越來越謹慎,舉例來說,自2012年起3年,死刑定讞人數分別是7人、3人、1人,去年則是0人。
邱太三說,死刑定讞人數越來越少,可能以後就沒有執行的必要。
效法國際 邱:將成立委員會 受理冤錯案再檢視申請
但目前仍有42名死刑犯,邱太三指出,依《刑事訴訟法》規定,針對死刑犯,法務部過去就不斷檢視認定犯罪的證據與鑑定,台中高分檢在今年3月已為被控在2002年台中十三姨KTV殺警案遭判死刑定讞10年的鄭性澤提起再審;他也指示,除死刑犯,也將主動檢視被判無期徒刑及重大案件的案例。
邱太三並說,法務部檢察司正在研究設置由最高檢、高檢署、各高分檢、地檢、學者專家、退休法官或檢察官、從事冤獄平反的人權團體組成的委員會,受理冤錯案再檢視的申請,這個概念主要參考國際間如「美國人權聯盟」(Civil Liberty Union)的「無辜計畫」(Innocence Project),讓冤錯案有救濟管道。
邱太三指出,對於死刑的執行,法務部有12道審核程序,「但還不夠」,例如:過去對DNA的鑑定可能因技術不足而出錯、偵訊程序可能有不當、有無教化可能的判斷未納入專業醫師的意見而純粹由法官認定、未依ICCPR的規定讓死刑犯有申請特赦等權利、執行前是否通知家屬等問題,都需要再檢討。
蔡英文在競選期間的白皮書及有關司法改革的論述,都未提出廢死主張,她也未曾主動表明看法;過去被詢問到廢死議題時,蔡曾說,廢死是普世目標,這個目標的達成必須有2個條件:1.在社會上進行溝通、說服,2.政府在機制與程序上須提出配套。而前國民黨政府執行死刑時,曾引發國際批評,蔡當時也說,政府在廢死議題上曾有不同立場,以至於在國際間造成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