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件事跟納粹問題很像,稅務員及行政執行官都知道吳小姐是冤稅,但大家為什麼要遵循長官殺人的指令而不能抵抗?人民為什麼要屈服政府違法追稅,流血流汗去繳錢而沒有抵抗權?為什麼立法委員低頭於現制,寧願去幫人民喬稅案,而不願意去修法?為什麼法官明知是冤案,寧願發還國稅局另為適法之處分,而不願意直接判決撤銷那張稅單?為什麼大家眼看同胞遭受體制迫害,而挺身聲援,當權者卻仍然不思改革?
記得人權大律師蘇友辰說過一句話:「惡質的裁判,我們要消滅它!」什麼是惡質裁判?在面對國家違法追稅的救濟過程中,有三種人會做出惡質的裁判,一個是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一個是財政部訴願委員會,一個是行政法院的稅務法官。根據研究,這些惡質來自官員的近親繁殖,因此毒性強,這些由財稅黑手豢養出來,吃人夠夠,熟稔吃人法令的稅吏酷吏,心中只有稅收、以及收到稅之後的犒賞(一年撥近二億犒賞稅官及行政執行官),沒有人民的苦難。
納粹屠殺人民後還要負責掩埋屍體,現在稅官、執行官殺人完全看不到痕跡,績優的人還可以升官拿獎金、甚至坐上大位,以前張盛和就坦承自己在國稅局長任內,每年可以分到100萬獎金。大家去查一下是不是分越多獎金的人,代表他工作績效越好,所升官位越大?
台灣領導人面對過去白色恐怖的平反,只做一半,沒有公布加害人,讓他們像德國的紐倫堡大審,受到刑事責任追究,所以台灣沒有辦法像德國一樣,根除威權遺毒。台灣領導人也不願傾聽人民站出來的發聲,真正去了解存在於財稅及司法體制裡的稅暴力,許多企業長期被稅惡整,終至出走或倒閉,深深影響台灣的經濟實力,導致友邦紛紛離去。
以我的觀察,台灣的民主法治只是被少數人及闇黑的體制綁架,原因是大家被白色恐怖時代嚇到,很容易屈服在執政者的迫害而放棄抵抗,導致幕後黑手有機可趁來掏空台灣,而國力日衰。除了德國友人給台灣與德國建交的機會,我希望明年大選,台灣人也願意給自己一個機會,選出有良心正義的候選人,再參考民主法治先進國家的司法及稅務體制進行改革,相信台灣將重拾過去的榮耀。
*作者為國際人權志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