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躲不掉二階環評!位在新竹關西的羅慶仁、羅慶江礦業用地申請開礦案,今年2月雖然切割亞泥礦區、縮減開發面積以避免二階環評,但14日環保署環評大會考量開發地區為保育類動物棲地、開發基地下游有自來水取水口等因素,決定全案仍需進行更嚴謹的二階環評審查。
西部復礦第一例 詹順貴:業者濫用權利
1997年,政府輔導水泥產業通通移往東台灣,經濟部礦務局則在西半部劃出6個石灰石礦業保留區,視需要時再開放。2009年,新竹縣政府和當地產業工會向經濟部申請解除保留區、開放採礦,經濟部經行政院、監察院核准後放行,在2013年確定解編新竹縣的石灰石礦業保留區。隔年亞泥、子公司南華,加上羅慶仁、羅慶江2人共取得4筆、每筆為期10年的礦權,亞泥及羅家兄弟也向環保署申請取得礦業用地,成為西部復礦第一例。
羅慶仁、羅慶江2人所擁有的礦權,礦業用地總面積為46公頃,實際開發面積25公頃,預計年產120萬公噸的石灰石。去年2礦區和亞泥礦區前後送件,環保署認為3案位置靠近、且合併面積達80公頃,決議3案直接合併進入二階環評。業者了為避免二階環評,主動撤銷亞泥礦區開採申請,將礦業用地面積減半。但在8月專案小組審查時,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認為業者已濫用權利,要專案小組直接建議全案進入二階環評,業者也因此指控詹順貴「架空審查小組權責、挾官威而不遵守法紀」。
由於全案從去年開始討論至今,各種環境因素都已多次討論,因此今日環評大會上,所有環評委員對全案需做二階環評一事沒有太大異議。環評委員認為,礦場的開發基地所在山坡坡度達40%、涵蓋山坡地保育區,下游有自來水取水口,且距礦區500公尺內有瀕臨絕種的保育類動物林鵰及其他15種二級保育類動物;除了動物及山林,礦場與最近的民宅距離也只有300公尺,且有可能是原民會尚未釐清的原住民傳統領域,恐會對當地原住民造成影響。種種理由,讓環評委員認為需要更多資訊判斷當地是否適合開發,因此要求業者做更嚴謹的二階環評。
詹順貴:說工作流失 較適合跟礦務局講
環評會議上,有名自稱羅家媳婦的林姓婦人發言,強調新竹從日治時代開始就有水泥工業,當地羅家在台灣的水泥產業中「有貢獻也有受益」,新礦場未來也能為當地帶來更多工作機會。詹順貴也當場「回嗆」,指環保署的工作是保護環境,應該要提出證據證明採礦不會影響環境生態,「一直說工作流失,比較適合去跟礦務局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