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員趙永清、王美玉、田秋堇等人追查「台塑集團空污數據造假案」,發現自桃園環保局查獲台塑企業員工空污數據申報造假等不法情事後,環保署拖延8年,才修正「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CEMS)相關管理辦法,行事消極怠慢,監院通過調查報告糾正環保署。
去年7月,媒體報導「台塑企業疑『系統性造假』,偽造空氣污染物排放數據慣犯?」一文,引起各方關切,監委也立案調查,於2日通過調查報告糾正環保署,要求行政院確實檢討改善。
監委指出,國內大型空氣固定污染源於2010至2013年間,已陸續遭環保、司法機關查獲5件CEMS系統監測數據造假事件,其中台塑集團轄下華亞汽電公司等事業,早自2005至2011年間,相繼上傳不實數據,然而政府督管機制失靈,各級環保機關未能及早察覺。
直到2010年間,數據造假事件才被桃園環保局查獲,監委認為,此事凸顯CEMS系統以及其管理辦法存有「人為操弄造假機會」、「數據保存年限過短」等防弊與勾稽查核機制的嚴重疏漏,環保署卻未積極處理,拖延8年多,今年4月才修正發布CEMS管理辦法。
台塑造假數據僅追繳13.5億元 監委:代價低的環保犯罪
監委表示,台塑集團轄下3家事業,共4座工廠,陸續發生CEMS空污數據造假事件,卻未見經濟部、環保署及司法機關採取因應制裁措施。14人遭判處緩刑,但結果未有人服牢刑,僅追繳13.5億元空污費,相較台塑年逾數千億元的獲利,實在微不足道,形成風險、代價低的環保犯罪。監委認為,行政機關應完備裁罰機制,強化政府威信。
國內環保法規列管的相關事業,多委託環境檢測機構,或自行辦理相關污染檢測作業,但監委強調,仍有護航事業或造假數據等問題,建議建立第三方公正認證機制,並由環保署積極完成制定「環境檢測專法」。監委也提到,環保署為了將空污費與不法利得追繳的計算及推估明確化,已修正相關辦法,但近15年來,地方政府追繳空污費而遭業者提起的8件行政訴訟中,有5件遭法院撤銷,敗訴比率高達62.5%,凸顯現行相關規定及運作機制實有再檢討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