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要怎麼還,尤美女說,如果土地還是在政府機關未使用,這比較容易處理,但如果已使用、已撥給不同單位機構使用、或賣掉發生繼承,就要討論是否轉換成金錢、怎麼計算、規模有多少,這部份促轉會已開過5次會議委託專家學者做研究,報告會在年底出爐。
「我想大家非常著急,從二二八到今天夠久了,不是說夠久就要再等,而是我們要加快腳步的同時,也要要按部就班一步步走。」尤美女強調。
沒收土地市值近350億 促轉會:遠遠不能反映真實樣態
關於被沒收的土地究竟值多少錢,民進黨籍立委周春米表示,據第8屆司法法制委員會提出之戒嚴時期人民被沒收財產統計分析報告,照當時國防部的統計報告被沒收土地有279筆,公告現值310億、市值總價約347億,促轉會成立後又於2018年發函請內政部核對、國防部與國產署比對清冊,有刪除幾筆資料至約250筆,但公告現值與市價都有提高。
促轉會兼任委員尤伯祥則補充,以上這些其實遠遠不能反映出威權時期政府侵害人民財產的樣態,為何只有這幾筆,依促轉會調查有2個原因:
1. 《促轉條例》規定以司法不法做前提,意思是當事人要受到威權時期的刑事有罪判決,因此目前調查方向限於有罪判決去處理,「但實際上就我們知道、學者研究、前輩所知,那時期侵奪人民財產更多不是用『有罪判決』。」
2. 進入公庫的沒收財產可能只有其中一點,中間有很大一部份被上下其手、私人侵吞,這部份還在進行調查,但仍可能與現實規模有落差。
本日與會學者林佳和強調「任何人不能因不法行為獲利,國家亦然」,尤伯祥對此強烈認同,表示一旦國家被打上司法不法烙印,當然就應該要返還得到的財產,財產如此、損害亦是,國家不能侵害一個人,再損害沒有完全地填補。
尤伯祥也表示,目前依《戒嚴時期受損權利回復條例》,財產發還僅限於「無罪判決」態樣,但這樣事實上絕大多數受難者無法得到幫助、《國安法》第9條阻止大家獲得無罪判決的可能性、大多數案件無法得到回復權利,因此《促轉條例》便明訂促轉會應設計補償、賠償、財產發還方案,填補中間鴻溝。
對於返還財產,尤伯祥表示機關跟學者專家意見都是持肯定的、應該發還,但也提出對國家財政衝擊、預算排擠效應的擔憂,因此有學者認為未必要全部「原物返還」,可能可以用金錢或其他方式補償,例如長照、就醫優先、後代就學就業輔導、租稅減免等。
冤案補償怎麼賠?尤伯祥:若完全照刑法走,數額相當驚人
至於冤案補償,有50年代白色恐怖平反促進會理事表示「該給多少就給多少、該賠多少就賠多少」,應該全部依照現行冤獄賠償規定給予完整的賠償,才是對當年冤案完整的「平復司法不公」,就目前刑事補償法來說冤獄一天是3至5000元的金額。
尤伯祥回應,很多受難者都是死刑的、被剝奪生命權,若完全按照《刑事補償法》走,過去江國慶冤案就以平均餘命計算賠了1億多,若以這標準來算當年受害者,數額會相當驚人。
周春米最後總結,只要有冤獄就該有賠償、補償,這不只是法律規範,也是一般社會大眾可以接受跟認同的。儘管當年政治受難者被誣控多屬內亂外患、實難取得真正的無罪判決,但目前政府已透過立法機制直接撤銷不法判決,而以德國模式來看,以立法模式撤銷不法判決,當事者就是無罪之身,法律上站得住腳的,也就必須研擬後續財產返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