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今(24)日召開委員會,認定中廣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主要理由係中廣接收仁愛路帝寶等日產,並且在戒嚴時期的人事業務財務,接受國民黨管轄,不過,黨產會方面認定,中廣董事長趙少康2006年以10億元取得中廣全國無線廣播事業之部分正當性,因此,黨產會所追徵之「不以相當對價取得資產」,係以仁愛路帝寶、台北八里、三重、嘉義民雄等日產,或經政府編列專款購置之土地為主,追徵金額為77.3億元,黨產會方面未來也同意中廣出售松江大樓與林森大樓土地,償還上述追徵款項。
黨產會委員孫斌表示,黨產會認定中廣為國民黨附隨組織理由有三,首先在人事方面,依據國民黨財委會公文,國民黨於民國81年黨營文化傳播事業董事長之輪替職務,曾經批示公文核准,從公文顯示,國民黨對中廣有實質控制能力。業務方面,中廣在台成立後,曾與政府簽約,中廣受託辦理對匪心戰喊話等業務,中廣成立初期廣播節目不承攬民間廣告,其廣播節目全部作為政府宣導政令使用,並且每年獲得政府補助。
而在財務方面,依據中廣的加班費管理辦法,相關人事費用在中廣董事會討論後,都必須送國民黨財委會核備,顯示中廣在財務面也是受國民黨控制。
林峯正表示,中廣的附隨組織調查,自黨產會成立後歷時3年,2016年12月辦理第一次預備聽證後,又開了二次聽證會,黨產會認為,中廣早期取得之土地資產,係接收日產而來,另外,中廣在國營期間,政府每年也編列特別預算,為中廣購置三重等地土地,上述之土地資產,均屬不當取得財產,依據《不當黨產處理條例》,黨產會應命其移轉國有。
不過,由於中廣最具價值土地-仁愛路日本放送協會土地,在前總統李登輝時代,先以88億元賣給黨營事業中央投資,再由中投以90億元賣給宏盛建設,因此,對於已經出售的不當取得財產,黨產會決議對相關利得予以追徵。
在仁愛路帝寶土地方面,林峰正表示,根據黨產會調查,中廣將土地賣給中投後,「相關獲利並沒有匯出」,其所得價款後來又用來購置中廣松江大樓與林森大樓,二棟大樓取得成本大約也等於68億元,由於帝寶土地取得成本為零,黨產會扣除土增稅成本後,認定不當利得為68億元。
不過,針對國民黨與中廣方面主張,李登輝時代,國民黨前投管會主委劉泰英在出售帝寶土地後,將2億元資金捐助成立台綜院,林峯正表示,黨產會調查結果並沒有看到土地出售價款流向台綜院。儘管中央投資將帝寶土地轉手後獲利2億元,但中投目前已被黨產會認定為附隨組織,並且聲請股權移轉國有,因此上述土地處分之不當利得,黨產會方面係向中廣追徵。
中廣目前帳上資產,尚有嘉義民雄發射站與景美蟾蜍山機室共10萬9627平方公尺土地、建物699平方公尺,黨產會方面將命中廣移轉國有。
已處分不動產之不當利得追徵,除了仁愛路帝寶之外,尚有新北三重、新北八里等地土地,合計追徵之不當利得為77.31億元。林峯正表示,蟾蜍山、三重等土地,係由政府撥款購置交給中廣使用,其中三重廣播基地,係中廣向政府申請特別預算購置,登記在中廣名下,黨產會認為中廣取得程序,不符合民主法治原則。
儘管中廣過去在聽證會中主張,中廣在戒嚴時期承辦心戰喊話等委辦業務,所獲得之補助,均已提供對價服務,但孫斌表示,姑且不論中廣戒嚴時期所取得之補助,是否為政府之補助款,或是政黨對黨營事業挹注,就經費來源部分,當時係政府透過特別預算購置之土地,並非中廣用其廣播服務取得對價後,再自己去購買之土地。
林峯正表示,根據中廣內部刊物,上述土地都是政府撥款購置,但後來卻撥給中廣使用,並非中廣對價撥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