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九合一選舉時,有位鄒姓網友去年10月19日在臉書上指稱當時在競選高雄市長的韓國瑜「左營一票2500」,經社團內其他網友向高雄警局報警後查獲,台南地院宣判鄒男違反《選罷法》之散布謠言罪,處4個月徒刑,並褫奪公權1年,可上訴。
去年選舉時韓國瑜提出「八不政策」,其中的第5點為「不買票、不請客、不送禮」,不過鄒男去年10月19日在臉書社團「劍華社」指稱「第5點就打臉了!左營一票2500、大寮2000大樹1800」,更有網友留言「真假,燕巢怎麼沒收到」,5天內便有200人按讚、35人留言,但同時也引發社內其他網友報警,高雄警方隨後循線查獲鄒男。
庭上鄒男承認曾寫下「幹話」批評韓國瑜的八不政策,但他認為「劍華社」應是讓人隨意發表意見的場域,自己也沒有意圖讓韓國瑜敗選,況且韓國瑜不但沒有向他提告,韓隨後也當選了高雄市長,代表該留言並沒有影響選情,故鄒男認為,他的言論應屬言論自由保障,並否認散布謠言。
但台南地院合議庭認為,鄒男所言確有指訴韓國瑜買票的文意,鄒男發文後也沒有向網友澄清訊息意涵,因此在客觀上足以認定鄒男指控韓國瑜賄選,並有意圖影響他人投票意向之行為,因此台南地院認定鄒男言論已擾亂選舉。
台南地院強調,政府有義務維護選舉公平公正,鄒男已是大專畢業且有工作的青年,應該可以理解選舉制度和語言的責任,經考量鄒男動機、謠言內容及散布手段後,於9月25日決議判處鄒男4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並依《選罷法》第113 條第2項褫奪公權1年,本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