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防治法》實施至今已邁入第18個年頭,但直到去年2月,目睹家暴的兒少才經修法列入受保護的對象。自陳也是目睹兒少受害者的衛福部保護服務司長張秀鴛26日表示,國內每年平均被通報的目睹兒少被害人數雖僅2萬人,但實際受暴人數推估每年至少有近9萬人,呼籲各界付出關心,「走在孩子帶著傷來找我們之前」。
目睹兒少成為家暴被害人或施暴者的機率大增
張秀鴛表示,針對家暴案件,多數人都只將關注焦點放在身體受暴的被害人身上,卻忽略了親身目睹、聽見,甚至只是事後看到殘破「家庭戰場」的兒童青少年可能遭到的心理創傷。國外研究更顯示,目睹兒少成年後成為家暴被害人或施暴者的比例,約是一般人的5到10倍。
記者會中張秀鴛更當場「自爆」,童年時她也是目睹家暴的受害者,且即使如今已年過半百,憶及往事仍不禁難過哽咽。她說,還好念書時輔導老師一句話:「爸媽的事跟妳沒關係,妳的責任就是把書念好。」開解了她。猶記到了適婚年齡,母親還常以過來人身分叮嚀她,「千萬不要嫁給會酗酒的人!」如今她想對媽媽說:「媽媽我做到了,我不但沒嫁給酗酒的人,還成為家庭暴力防治工作者。」
母被打到昏迷 女兒肉身擋菜刀
目睹兒少在台灣究竟有多普遍?或許從衛福部今天舉辦的宣導記者會中一窺端倪,出席的8位貴賓包括張秀鴛在內,高達一半的人坦承自己也曾是受暴者。曾處理過無數家暴案件的律師賴芳玉在被主持人問到是否也是目睹兒少時,甚至只能逃避地說:「不要問我這個問題」。
雖然不願意聊自己的故事,但賴芳玉說,這麼多年了,只要提到目睹兒少的議題,她腦海中還是會浮現一樁真實案例中1名國中少女的身影。事發當天,原本少女的爸爸只是將房門反鎖,在房內毆打媽媽,後因少女聽到原本被打得哀哀叫的媽媽突然沒了聲音,嚇得踹破房門進去解救已被掐昏在地的媽媽,沒想到爸爸見狀竟衝到廚房拿刀;當下少女勇敢地擋在媽媽身前對爸爸說:「你若要殺媽媽,就先殺我吧!」
醫界歸類目睹兒少為「精神虐待受暴者」
台大兒童醫院加護病房主任呂立也說,何其諷刺的是,站在家暴防治的最後一線,醫事人員更是經常只能看到「屍骨」,根本沒機會接觸到目睹兒少的傷。直到《家暴法》修法將目睹兒少納入須受到保護的對象,醫界經討論將這群孩子歸類為「精神虐待受暴者」,至於其常見症狀則包括焦慮、恐慌、失眠、暴食等。
呂立感嘆,目睹兒少受傷害的過程或許只有短短幾分鐘,卻可能烙印、影響他們一生的性格,乃至於看待人生的態度;且當事人若未及早獲得專業的輔導與療癒,其傷害很有可能終其一生都無法復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