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部分同學就其被捕後的經歷,向我表達的強烈訴求,大學必須負起尋求真相及公道的責任,讓公義得以彰顯。每一位同學,無論他們持何種立場及價值觀,無論他們曾否犯錯,都是中大的學生。作為師長,我們必須教導同學為自己的言行負責任 ; 而大學出於關愛,亦須為同學爭取應有的權益,不會隨便放棄任何一位同學。上周四的討論會之後,我收到逾800封來自各方的電郵及書面意見,看到不同傳媒對事件的解讀及分析,也知悉同學、同事及校友的聯署。在如此大量紛紜的意見中有一個共通點:各方都期望大學憑藉其公信力、影響力,讓有關事件及受影響同學得到最公平的處理。
被捕同學的情況及跟進
我們自上周五起,立即逐一再聯絡被捕的逾30位同學,詳細了解他們在被捕後遇到的種種情況。大部分同學表示,在被捕後要求與律師或家人聯絡不果,最終在數小時甚至長達78小時後才能打電話,有同學因而被逼在沒有律師陪同下錄口供。據其中一名同學描述,其家人到警署要求會面不得要領,結果同學在被拘留的48小時沒有機會打電話及不能與正在警署苦候的家人見面。不少同學指出,在拘留期間警員不允許他們睡覺或躺臥休息,亦有同學反映得不到所需的醫療協助,例如哮喘病發的同學要等候6小時後方能就醫,有同學因頭部受創要求就醫,18小時後方被送往急症室。較為嚴重的情況,不止一位同學表示在錄口供或扣留期間曾被警員掌摑,以及有兩位同學表示在搜身前獲告知不需脫衣,卻在搜身房內被同性警員強逼脫下所有衣物。以上都是同學親自提出的指控。
在我們逐一個別跟進的被捕同學中,共有約20位同學表示在拘留期間曾經遭遇上述其中一種或多種不同程度的不合理對待,顯示這些絕非單一事件,從人道待遇角度來看,情況嚴重,而涉及身體傷害的情況,更加不能接受。對於同學親述他們被捕後經歷的身心創傷,我感到難過及悲憤。我在此嚴正指出,無論同學因何事被捕,警方必須確保在拘捕及扣留過程中,被捕人士應有的權利不被剝削。執法人員須達到高標準及要求,審慎和公正執法,這也是公眾的合理期望。對於已經發生的事件,在查明細節後,警方必須有清晰的交待和恰當的處理。
為嚴肅處理以上同學的個案,大學即時聯繫了義務校友律師,特別是在處理性別平等及人權問題方面有豐富經驗的律師協助同學。我們希望在律師的協助下,每個個案的詳細情形都可以以書面陳述撰寫出來,在同學的同意下,讓大學可以協助將個案呈交相關機構作出正式申訴及陳述,並促請相關機構盡快作出公平、公開、公正的調查。事實上,大學已直接聯絡了監警會,他們極度關注同學的個案,並承諾會就個別個案派出觀察員,出席所有投訴警察課與投訴人的會面和現場搜證,以確保過程公平公正。我在此呼籲受影響同學爭取你們應有的權利,我和我的同事非常願意與律師一起陪同同學到相關機構作出投訴,保障你們的法律權益及要求嚴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