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勤人員「以身作盾」最高獲500萬獎金 不只護衛總統,「這些人」也受保護…

2019-10-20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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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局特勤中心設有獎金,特勤獎勵辦法,不只針對總統,還包括依據特勤條例內容規定的所有安全維護對象,包括現任總統及副總統(含卸任)、候選人、總統核定特定人士等等。(資料照,蘇仲泓攝)

國安局特勤中心設有獎金,特勤獎勵辦法,不只針對總統,還包括依據特勤條例內容規定的所有安全維護對象,包括現任總統及副總統(含卸任)、候選人、總統核定特定人士等等。(資料照,蘇仲泓攝)

2020總統大選距今剩下80幾天,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19日晚間舉行造勢晚會驚傳遭人丟蛋,更有女性隨扈「中蛋」;國、民兩黨皆對丟蛋行為表達嚴厲批評,負責韓國瑜安全的維安團隊繃緊神經,絲毫不敢大意。無獨有偶,立法院明(21)日將審查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國安局公開與機密收之部分,資料指出,國安局特勤中心設有獎金,只要執行特勤工作以身作盾護衛對象者,最高將有500萬元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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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對於此獎勵方式,外界將之侷限在總統這個職務,然知情人士指出,特勤獎勵辦法,不只針對總統,還包括依據特勤條例內容規定的所有安全維護對象,包括現任總統及副總統(含卸任)、候選人、即將前往APEC的張忠謀(總統核定特定人士)等,這些都是特勤保護的「標的」,會依執行任務事蹟,給予適當獎勵。

獎勵事蹟7類 「以身作盾」未曾核發

根據標準,獎勵可區分為7類,內容包括「冒險犯難排除危害或奮不顧身以身作盾,有具體優良事蹟」、「制止或排除危害,確保安全維護對象之生命、身體安全」、「完成特種勤務或重大專案任務,有具體優良事蹟」、「執行或協助特種勤務期間,任務執行表現優良」、「致力特種勤務研究發展或建制革新,成效優異」、「參與特種勤務專業訓練、評比、檢查、體技能鑑測、年度競賽等,成績優異」、「其他致力於特種勤務工作,有具體優良事蹟」等。

這7類分別可獲得獎金及行政獎勵,而其中又以「奮不顧身以身作盾」的第1項最高,可達500萬元。資料指出,2017、2018兩年,發放給特勤人員的獎金約落在200萬元左右,獎金發放內容包括情報協訪、任務訓練、編組單位的評鑑等有關特種勤務相關工作和任務執行之推動。

不過據了解,法條從2013年至今,維安工作依法執行,未有安全維護對象遭受重大危害,因此「冒險犯難,制止及排除危害,確保安全維護對象生命、身體安全」從未核發;知情人士指出,獎勵目的是為彰顯特勤人員具「以身作盾」的高尚情操,而這個情操是足以奠定國家安全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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